25. 第二十五章
作品:《原来我是路人甲》 对于我来说,无限接近幸福的时候,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的我拥有对幸福的美好幻想,还有对迎接幸福的期待,这种感觉实在是能够将我迷得晕头转向的。
因为拥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星期五时我会很快乐,星期六时心情一般,星期日时迎接我的又是悲伤,这样不太好,明明当下幸福就在身边。
今天也是很多天中平凡的一天,我走出房间时,看见了林静秋留在桌子上的早餐,应该是她自己做的三明治,有两个,她很懂我,一个吃不饱。
昨天晚上我特意等着林静秋回来,把家里的备用钥匙给她了,研究所里大概依旧很忙,她没有给我留纸条,也没有给我发信息,匆匆忙忙放下早餐就离开了。
当然就算她不跟我说我自己也能发现,短短几天,我已经跟她形成了这个没什么用的默契。
我的帆布包从星期五那天回来后就一直挂在玄关旁边,老太太签的那份同意开发的合同也在里面装着,泛滥的同情心作祟,我纠结很久还是点开了小安的聊天框。
路仁:小安,你最近有感到好点吗?
小安那边很快就回复了信息:路姐放心,我已经好很多啦。
路仁:那天签的合同还在我这里,领导还没签名就还没生效,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当没签过这份合同。
小安:谢谢你路姐,不过这是你的工作,我不希望你因此感到为难,而且我和奶奶已经找到新房子了,这几天把东西收拾好,周末就搬过去。
路仁:那你们搬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喊上我,我可以帮忙一起收拾!
小安:好!到时候我再联系路姐!
我呼一口气退出聊天框,真不懂这个世界创造我的意义是什么,每天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来折磨自己。
吃完早餐后我又躺回沙发上,点开了正在追更的那本,出乎我的意料,新章节跟我所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失魂落魄的主角去到后山,她生气,她不甘心,她难过,恰巧教导她和小伙伴们学习魔法的大师也在此处。
大师的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一步步朝主角走近,主角手足无措,当即跪下来表示自己应该做的是勤加练习,而不是自暴自弃。
“好孩子。”大师摇摇头,将主角扶起来,“你并非没有长处,你可以静下心来,想要练习魔法,你得先做到能跟被用到的魔法产生联系,就像我一样。”
大师指一指她们面前的枯树,她挥一挥手,枯树的侧方开始生长出一段新的枝丫:“如果你想对这棵树施展魔法,让这棵树上栖息着鸟儿的一家,那么相应地,你应该让树木长出枝条,给鸟儿一家提供栖息的地方不是吗。”
主角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角,那必然是有她的过人之处的,起码她的领悟能力就很强,不过无数次的失败已经编织成沉重的巨网,别说站起来,她连进行活着所需要的呼吸都困难。
“有师父在,你大可放心一试。”
“好。”主角闭上双眼,血液里翻涌的不甘和爱恨都得到平复,她睁开双眼,对着那棵长出新枝的枯树挥手,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枯树终于冒出一棵小芽。
大师宽慰地拍拍主角的肩膀:“没关系的,这就已经很棒了,师父也是练习了好久才达到现在的境界……”
下一瞬间,枯树开始不断冒出新芽,新芽又开始疯狂生长,发展成新鲜翠绿的枝丫,没过多久,枯树摇身一变成了枝叶茂盛的大树。
别说是主角,就连大师也很吃惊,这样的能量是她也无法拥有的:“好孩子,你能让这棵树开花吗。”
“我试一下。”
得到肯定的主角充满自信,她挥一挥手,淡粉色的小花开满了一整棵树,大师的震惊已然无法言说。
恰巧一阵风吹过,花瓣簌簌掉落,随着风飘舞,偶尔几片撞在师徒二人的身上,空气中满是花瓣和新鲜绿叶的香气。
“好孩子,你做得很好。”大师的眼中满是惊喜,“以后你不用练习魔法了。”
“嗯?”主角不解,以为大师看她资质愚钝,准备抛弃她。
大师哈哈大笑着:“你天资聪慧,魔法却没有为你所用,该死的当然是魔法。”
……
我比故事中的师徒二人还要吃惊,没想到作者的写作风格会在突然间变化如此之大,就好像软绵绵的小猫咪变成了满嘴獠牙的上古神兽,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
我点开评论区,果然看见了作者给我昨天留下的评论的回复——如果这个故事是别的样子的,那么我们就不会在这里相遇了不是吗,不过万事万物也不是固定的,我一般会提前一天写好第二天要发布的情节,所以这章内容是我临时特意为你而进行修改的,你也不必要感到大惊小怪,因为我亲爱的屈指可数的读者,这个故事就是为你写的。
这个故事的人确实不多,读者中把这个故事放在心上的大概真的只有我一个,或许这个作者说得对,这个故事就是为我而写的。
突然的变化让我愈发期待接下来的内容,这本书大概还会陪伴我很久很久。
星期一其实也并没有那么难熬,黎平安已经回来了,我把合同提交给她,她很高兴,开会的时候林总也在夸我,按照约定,我就是新小组的组长。
不过我拒绝了这一次的升职机会,我还没有准备好,我也实在是没有那个当领导的心,于是升职一事作罢,林总答应给我一笔可观的奖金。
星期二这天下班,我一走出公司大门就看见了站在不远处朝我招手的金淑英,她大概是刚从研究所那边赶过来,头发一股脑地扎在脑后。
我也挥手去回应金淑英,小跑到她旁边:“你来很久了吗?”
“没有。”金淑英摇摇头,“刚来不久,你看我这头发都还没来得及整理。”
我嘿嘿笑着,抬手帮她整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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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好久不见。”金淑英给我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好半晌才将我松开。
其实也没有那么久吧,上一次见面是上周星期五,才过去大概四天,不过可能她比较忙,对时间的体感不一样,我没说什么,就轻轻地拍拍她的胳膊,和她一起去她的车上。
我对车不是很了解,不过她这个车的牌子我认识,至于是什么版本我就不知道了,总之看起来和金淑英一样,很低调,让人觉得很舒服。
等到车停好之后,我从车上下来,这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误闯天家。
专门人员就站在一旁等着,金淑英下车后直接将钥匙往他那边一抛,那个人稳稳接住钥匙,将车往停车场那边开过去。
就跟电视剧里那些有钱人家一样,前院就大得夸张,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主要站着要出入门口的宾客和服务人员。
往前一走就是宴会大厅,里面的人很多,他们的那些衣服的裁剪和款式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食物区和交流区分得很开,大家多多少少有些交情,没有交情的正在发展交情。
金淑英说得很对,要是只有她一个人的话,或许会有些孤独。
“小路,我得去换一套干净的衣服,你要跟我一起吗。”
我摇摇头,为了今晚的宴会,我特意换上了我最贵的衣服,虽然只是一条几百块的旗袍,但花这钱我心疼了好久。
金淑英点点头:“我一直忍着没说,你今天真的特别好看!”
我歪头嘿嘿笑一笑,金淑英甩给我一个飞吻:“你先找个位置坐着,我换好衣服很快就下来。”
没有金淑英在旁边的我感到有些不太好意思,毕竟我跟这个地方实在是有些格格不入,为了方便挤地铁上班,我穿的还是便宜的平底小白鞋,帆布包因为比较大,我怕背着太显眼,所以留在了车上,现在想想这真的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低着脑袋,小心翼翼地穿过众人朝角落里的位置走过去,眼看着位置离我越来越近,我被一位突然转身的贵妇人撞到,她手中的红酒杯没拿稳险些泼到我的衣服上。
或许这一杯酒比我的旗袍还要贵,但这毕竟是我真金白银花钱买来的旗袍,如果弄脏洗不干净的话我也是会心疼的,这人转身转得那么突然,我有些生气。
“对不起。”尽管如此,我还是先一步鞠躬道歉,如果不是我非想着要坐在那个位置的话,就不会经过这个地方,那么贵妇人转身的时候就不会撞到我……主要我感觉面前这位贵妇人也不是我能惹得起的。
佣人很快就拿着清洁工具赶上来清洁地面,我们一群人往旁边移动了一下。
贵妇人随手将高脚杯放在路过的服务员的托盘上,抬眸将我浑身上下都打量一番,眼里的笑意似有若无,我感到很紧张,空气都变得比刚才要更加稀薄。
很久后贵妇人终于慢悠悠地开口:“不知道你是受到谁的邀请过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