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扭曲的人性

作品:《乡村神医。都市唯一修真者》

    11月底的青石县,天气已经比较冷了。

    街上的老人已经开始裹着棉衣,缩着脖子走路。

    年轻人也都穿上了保暖衣或者是毛衣。

    钱志远站在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出国五年,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来这个破地方了。

    当初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这辈子算是翻身了——国外的月亮圆,机会多,随便干几年就能发财。

    谁知道现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虽然是以留学的方式出去的,但他是属于自学考研,到了国外学历不被认可。

    带出去的三十万只坚持了一年,第二年就只能去餐馆打工。

    因为长的还算帅气,口才也好。打工不到一个月就被当地一个离婚富婆看上了。

    安安稳稳过了两年有钱人的日子,他以为站稳脚跟了,软饭硬吃上了。

    但是钱志远这人没上进心,更没有长远的眼光和经商头脑,只会变着花样讨好外国婆娘,两人还生了个孩子。

    结果几年新鲜感过去了,又因为钱志远没有上进心,也不会打理生意。

    他那外国婆娘对他慢慢变了,每个月只给固定一小笔零花钱。要不是因为生了个孩子,他都被扫地出门了。

    钱志远这一年以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回国探亲的钱都是向外国老婆求了很多次才拿到的。

    这次回来,他是打着“考察生意”的旗号。

    实际上是在国外待不下去了,外国老婆嫌他是窝囊废,绣花枕头,天天吵着要离婚……

    钱志远吐了口热气,使劲搓了搓手,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走到县城最大的商场门口,他停下来点了根烟。

    刚抽两口,一辆银色的轿车从路边缓缓驶过,停在不远处的停车位上。

    车门打开,下来个女人。

    钱志远手里的烟差点掉了。

    那女人穿着一件米白色的羊绒大衣,围着条浅灰色的围巾,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身材高挑,皮肤白得发光,五官精致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她关上车门,往商场里走。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说不上来的美丽、高贵的气质。

    钱志远盯着她看了好几秒,总觉得这张脸有点眼熟。

    然后他猛地反应过来——沈晓兰?

    不对,沈晓兰哪有这么好看?

    他记忆里的沈晓兰,是那个天天围着孩子转、脸色蜡黄、眼睛里全是血丝的憔悴女人。

    眼前的这个女人,比当年他们刚结婚时看起来还要年轻,还要美丽动人。

    不一会沈晓兰从商场出来了,手里拎着个袋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钱志远揉了揉眼睛,一直盯着沈晓兰看。

    她走到车边,拉开驾驶座的门。

    钱志远往前走了两步,想开口叫她,但又无法开口。

    沈晓兰没注意到他,直接上了车。

    引擎发动,那台银色的轿车缓缓驶出车位,汇入车流。

    钱志远站在原地,看着车尾灯消失在路口才回过神来,他快步走到刚才沈晓兰停车的地方。

    车位空着,但他记得那辆车的标志——宝牛。

    他在国外经常坐这种车,他外国老婆也有,在国外是属于比较大众的车型。

    但国内卖得贵,那辆车至少得七八十万以上,看配置可能上百万。

    沈晓兰哪来的这么多钱?

    钱志远记得当初走的时候,他带走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三十万。

    那笔钱他在国外撑了一两年就花光了。

    沈晓兰一个中学老师,工资能有多少?怎么可能开得起上百万的车?而且儿子还有病。

    钱志远脑子里乱糟糟的,点了根烟,手都在发抖。

    他在商场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刚才看见的画面。

    沈晓兰怎么会变成这么漂亮?怎么这么有钱?难道嫁了个有钱的老头?

    他想起当初离开时的情形。

    儿子出生不久就确诊先天免疫缺陷,医生说可能活不过十二岁。

    他觉得这辈子完了。

    孩子是个拖累,老婆的心思全在孩子身上,家里天天愁云惨淡。他还年轻,不想被绑死。

    正好他考研考上了,又有个机会出国,他咬咬牙,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走了。

    走的那天,沈晓兰抱着儿子站在门口,眼睛哭得通红,但他没回头。

    到了国外,刚开始几个月还觉得愧疚。

    但时间长了,也就淡了。

    后来娶了新老婆,生了孩子,更觉得国内那段日子是个噩梦。

    可现在,沈晓兰开着上百万的车,穿得比城里那些阔太太还体面。

    而他在国外混得跟条哈巴狗似的。天天对着那女人点头哈腰,动不动就被骂的狗血淋头。

    钱志远把烟头掐灭,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他要留下来,要把沈晓兰追回来。

    不为别的,就因为现在沈晓兰有钱,因为她漂亮。

    至于儿子,他那个绝症越早发作越好。钱志远在商场门口坐了很久,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刚才看见的画面。

    他决定先打听清楚。先知道沈晓兰这几年到底经历了什么,现在到底有没有嫁给有钱人?

    钱志远猜测沈晓兰应该还在一中教书,她的工作不是那么容易调动的。

    那沈乐乐上的小学应该离一中不会太远。

    下午四点多,他走到离一中最近的小学门口,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站着。

    等了半个小时,放学铃响了。孩子们从校门口涌出来。

    然后他看见了沈晓兰开着车来了。

    她下车后走到校门口的花坛边,笑容满面。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跑过来,扑进她怀里——

    那是沈乐乐。

    他走的时候,沈乐乐才三岁,瘦得皮包骨头,整天咳嗽,有时候还发烧,意识模糊。

    现在这孩子长得白白胖胖的,脸色红润,看着跟正常孩子没什么两样。

    乐乐拉着沈晓兰的手,仰着头:“妈妈,今天体育课我跑了第一名!”

    “真的?”

    沈晓兰蹲下来,帮他整了整围巾,“乐乐真厉害。”

    “爸爸说的,多运动身体好。”

    沈乐乐挺起胸脯,“爸爸还说,等下次周末回去,带我去钓鱼!”

    沈晓兰笑了:“好,等爸爸有空就带你去,爷爷也可以带你去的啊!”

    钱志远站在远处,听得清清楚楚。

    爸爸?还有爷爷?

    沈乐乐叫别人爸爸、爷爷……

    钱志远心里很不是滋味,再怎么说那是他的儿子。

    他走的时候,沈乐乐才三岁,连话都说不利索。

    现在这孩子管别人叫爸爸,叫得那么顺口,那么亲热。

    他盯着沈晓兰母子俩看了好一会儿。

    直到沈晓兰牵着沈乐乐上了车,慢慢开远了。

    钱志远站在原处,还半天没动。

    他心里有嫉妒,有不甘,他决定留下来。

    先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凭什么抢了他的老婆、他的儿子。

    现在她过得好了,开着豪车,穿着名牌,儿子看起来也健健康康的。

    钱志远把烟头扔在地上,一脚踩灭。

    先去打听清楚,看看沈晓兰的那个男人是什么来头再说。

    他心里已经在盘算,如果复合,沈晓兰的车和钱都是他的。

    甚至他想到,等钱搞到手就再次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