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胖仔被林黛的力气吓着了

作品:《盗墓: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你进门的时候,裤腿沾了红砖粉。”林黛吹了吹茶沫,“潘家园厕所是红砖砌的,墙根返碱,掉粉末。你那个店的方位,上午十点以后才能晒到太阳,所以门口常年潮,红砖粉会沾鞋底。但你裤腿上粘的位置在小腿外侧,说明你不是踩的——你是踹卷帘门的时候蹭的。”

    王胖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腿,右腿外侧果然有一片暗红色的粉迹,他上车前踹了两脚卷帘门,肯定是那时候蹭的,他刚才坐了一路车都没注意到。

    他抬起头,看着林黛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拳头下意识攥紧了:“你说谁——”

    林黛放下茶碗,一只手伸向博古架,拿起一只青铜鼎。

    那只鼎摆在博古架第二层,三足,圆腹,通体绿锈。王胖仔刚才扫那一眼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商晚期的形制,至少五十斤。

    林黛拿起来,手指扣住鼎腹,然后一捏。

    青铜鼎发出一声闷响,鼎腹从圆弧形凹进去了一块,上面五个指印清清楚楚,像是捏在了一块橡皮泥上。

    林黛咳了两声,用手帕掩住嘴。手帕拿开的时候眼角有泪光,不知道是咳的还是本来就有的。她把捏扁的青铜鼎放回博古架上,动作很轻,像在摆一件普通的瓷器。

    然后她端起茶碗,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王胖仔的拳头松开了,他看看那只鼎,看看林黛的手腕——细得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再看看自己砂锅大的拳头,默默地把它藏到了身后。

    “老板,”他说,声音比刚才低了八度,“您说得对。我脸确实方,胖也确实胖,遥遥领先。”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您这鼎……是真的吧。”

    “商晚期。”林黛放下茶碗。

    “那得多少钱。”

    “来的时候六十万。”

    王胖仔的嘴唇动了动,六十万,说捏就捏了。他想说点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最后只发出了一声很轻的“焯”。

    归雁从柜台上跳下来,四条小短腿迈着碎步走到王胖仔脚边。它仰起脑袋,大眼睛看着他。

    王胖仔低头跟它对视,归雁蹭了蹭他的裤腿,蹭一下,又蹭一下。然后它把脑袋伸到他手边,耳朵往后抿了抿,尾巴摇了摇。

    王胖仔被归雁的动作整蒙了,开口:“老板,你家这狐狸啥意思?”

    林黛看了一眼,翻译道:“它说虽然你脸方,虽然你胖,但它不讨厌你。”

    “……它真这么说的?”

    “它说胖的东西像鸡腿。”

    王胖仔愣了一下,然后蹲下来了。他蹲下来的时候膝盖咔嚓响了一声,肚子顶在大腿上,呼吸明显费力。他伸出那只蒲扇大的手,悬在归雁脑袋上方,不知道该放还是不该放。归雁不耐烦了,主动把脑袋往他手心顶了一下。

    他的手落下去,摸了摸它的头。毛很软,比他在潘家园摸过的任何东西都软。归雁闭着眼睛在他手心里蹭了两下,尾巴轻轻摇了摇。

    王胖仔脸上的怒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咧开嘴笑了一下,眼角挤出了一堆褶子,嘴里嘟囔着:“靠,胖爷我在京市被人当爷供着,到这儿让一只狐狸可怜。”

    归雁睁开眼,伸出爪子拍了拍他的手背。

    林黛在旁边翻译:“它说不是可怜你,是喜欢你。”

    王胖仔沉默了一会儿,嘴角的弧度没下去,但眼神忽然有点发空。他又摸了归雁两下,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又咔嚓了一声:“你这狐狸……是成精了吗?”

    归雁翻了个白眼,转过身走回柜台,尾巴扫过王胖仔的小腿。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胖仔!”

    吴歇站在门槛外面,一只手扶着门框,另一只手拎着两瓶水。他在吴山居等了半天不见人,就知道这胖仔肯定被什么绊住了,顺着街一路找过来,果然在归雁小筑门口听见了熟悉的嗓门。

    他进门先看的不是王胖仔,是博古架:“那只鼎怎么了。”

    王胖仔咳嗽了一声:“刚才……出了点小意外。”

    吴歇看了看林黛,看了看归雁,又看了看王胖仔那张僵硬的脸,什么都明白了:“胖仔,你是不是又嘴贱了。”

    “我没有!”王胖仔挺直腰板,肚子跟着往前一挺,“我就是跟老板友好地聊聊天!夸她长得好看!”

    林黛端起茶碗:“他进门先看我的脸,后看博古架,然后趴柜台上说要给我当保镖。”

    吴歇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个缝,认真考虑了一下要不要钻进去。

    王胖仔的脖子瞬间粗了一圈:“我那是夸你,真心实意地夸你好看!”

    “你方。”林黛又补了一句。

    王胖仔嘴唇翕动了两下,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已经领教过那个“搓衣板”的比喻了。

    吴歇看了看王胖仔那张脸——方方正正的,腮帮子外扩,下巴平得像用尺子量过。他以前天天看这张脸,从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被林黛说完之后,他忽然发现——确实方。

    他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了。

    “你笑什么!”王胖仔瞪他。

    “没、没什么。”吴歇捂着嘴,肩膀还在抖。

    “老板,”他把笑憋回去,往前走了一步,“胖仔是我朋友,他这人嘴贱,但心眼不坏。”

    “知道。”林黛放下茶碗,“他进门的时候归雁就闻过了,归雁说他是好人。”

    归雁立马点了点头,王胖仔愣住了:“这狐狸真能闻出来?”

    “能。”林黛看了归雁一眼,“它说你虽然脸方,虽然嘴贱,虽然好色,虽然爱吹牛——”

    “哎哎哎行了行了,”王胖仔举起双手,“前两个我认了,后面那两个……行吧也认了。”

    他搓了搓手,往柜台那边挪了一步。脸上的表情有点拧巴——想笑又有点不好意思,嘴巴张开又闭上,反复了两次才挤出一句:“那个……老板,咱们这算不打不相识,交个朋友?”

    林黛挑了挑眉:“嗯?”

    王胖仔立刻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一沓钞票。皱巴巴的,有几张折角了,还有一张缺了个角。他蘸了点唾沫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然后把钞票“啪”地拍在柜台上:“那个青花笔洗!架子上那个!给胖爷我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