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第三百七十一章 九十三页

作品:《晚夏不与》

    叶时初没见过第九十三页。她看日记本的时候是挑着看的,沈秀兰指哪页她看哪页,没有从头翻到尾。

    “什么姓?”

    沈秀兰把日记本递过来。

    叶时初接过去,翻到第九十三页。

    纸面上三道深深的钢笔划痕,墨水洇开了,但划痕下面的字还能辨认。

    一个“宋”字。

    叶时初盯着看了几秒。宋。宋启明,宋德林,都姓宋。划掉的只有姓,没有名,她分不清写的是谁。

    “你之前为什么没让我看这页?”

    沈秀兰的手放在膝盖上,指头交叉着。

    “因为我不确定他写的是谁。我怕你看了之后先入为主。”

    叶时初把日记本合上,放进自己的背包里。

    “妈,我下午去见那个人,最多一个小时。陆战野在外面等着。你在房间里别出去,门反锁。”

    沈秀兰点了一下头。

    “手机开着。”

    “开着。”

    上午叶时初哪儿也没去。她坐在房间里,把日记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九十三页之前的内容她大部分看过,但这次看的角度不一样。她不再是在找线索,而是在看一个人的心路。

    九七年的记录平稳,工作流水账居多,偶尔写几句家里的事——“时初今天发烧,秀兰请了半天假”“时初会叫爸爸了,声音很大”。

    九八年开始变了。字迹从整齐变得潦草,条目之间的间隔越来越短,有些页写满了正面还翻过去写背面。

    八月份那几页她反复看了三遍。

    “8月3日,技术科报告有问题。”

    “8月7日,刘远调离,去向不明。”

    “8月11日,刘远不是真名。”

    “8月19日,不宜深入。”

    从“有问题”到“不宜深入”,十六天。

    然后是九月初,去银行存原件。

    然后是十月,“口述已留,交L”。

    然后日记本就断了。最后一页的日期是九八年十一月二日,只写了一行字:“今天下雨。时初不肯穿雨鞋。”

    叶时初把日记本合上,手指按在封面上。

    十二点半,陆战野敲门进来。

    “吃点东西。”他手里拎着两个塑料袋,馒头和咸菜,还有两瓶矿泉水。

    叶时初掰了半个馒头,就着咸菜吃了。没什么味道,但胃里有东西踏实一点。

    一点整,两个人出了旅馆。

    陆战野的车停在两条街外。上车之后他没有直接走大路,绕了一段小路,从城西往东切,避开了中山路那一段。

    一点四十,车停在洪都西路路口。

    港记茶餐厅在前面一百多米,叶时初能看到招牌。

    “四十分钟。”陆战野熄了火,手搭在方向盘上。

    “嗯。”

    叶时初推开车门,背包挎在肩上,日记本在包里。她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弯腰从车窗看着陆战野。

    “如果我四十分钟没出来——”

    “我说过了。”

    叶时初没再说,转身往茶餐厅走。

    下午两点差五分,她推开港记茶餐厅的玻璃门。

    里面的格局跟上次一样,靠墙一排卡座,中间几张散台,天花板上的吊扇转得很慢。下午这个时间客人不多,角落里有两个人在喝奶茶,靠窗那桌坐着一个老头在看报纸。

    最里面的卡座,背对着门,坐着一个人。

    男的,头发花白,穿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右手边放着一杯茶,左手搭在桌上,手腕上戴着一块金属表。

    叶时初的脚步停了一拍。

    金属表。

    头发花白。

    她想起了银行监控里那个来查柜号的男人。三天前,工行小刘说有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来核查B-0073保管箱的领取状态。头发花白,戴金属手表。

    当时她拍照比对,排除了赵培成。

    但她没有排除其他人。

    叶时初走过去,在卡座对面坐下。

    那个人转过头来。

    五十出头,脸瘦,颧骨高,眼窝深,嘴唇薄,下巴上有一道不太明显的疤。眼睛不大,但看人的时候很定,不躲。

    叶时初把背包放在身边,手搭在桌面上。

    两个人对视了两秒。

    “你是叶建国的女儿。”男人先开口。声音不高,带一点沙,像是常年抽烟的那种嗓子。

    “你是谁。”

    男人没有马上回答。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来,杯底在桌面上磕了一声。

    “我姓刘。”

    叶时初的手指在桌面上收紧了。

    刘。

    “刘远?”

    男人看着她,嘴角动了一下,不算笑。

    “刘远不是真名。你爸在日记本里写过。”

    叶时初的后背贴上了卡座靠背,脊椎一节一节地绷紧。

    坐在她对面的这个人,是九八年洪都钢厂技术科那个调离后去向不明的“刘远”。

    她爸在日记本里写过这个名字,写完之后又补了一句——“刘远不是真名”。

    二十六年了。

    “日记本带了吗?”男人问。

    叶时初没动。

    “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男人把茶杯推到一边,两只手交叉放在桌面上。手指粗,指节大,不像坐办公室的人。

    “我真名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当年在那个技术科待过八个月,亲眼看见赵培成把检测数据改了两遍。”

    他顿了一下,眼睛盯着叶时初。

    “你爸找过我。我没敢见他。第二天我就被调走了,档案里写的是主动申请,实际上是宋启明一个电话的事。”

    叶时初的呼吸没变,但手心出汗了。

    “那你现在为什么来见我?”

    男人沉默了几秒。茶餐厅的吊扇在头顶转,嗡嗡的声音填着这几秒的空。

    “因为宋启明回来了。”他说,“他回来不是为了你,是为了我。”

    叶时初的手指停在桌面上,一动不动。

    “他知道你还活着?”

    男人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

    “他一直知道。”

    “他当年放你走,不是心软。”叶时初压低声音。

    “他以为我手里没留东西。”男人从夹克内兜里摸出一个磨损严重的旧塑料打火机,没点,在粗糙的指间转了一圈,“但他不知道,你爸当年把那份原始检测报告的底单,撕了一半夹在日记本里。”

    叶时初的背包就在手边,拉链没开。

    她整本日记翻过两遍,没看到夹层。

    “第九十三页。”男人盯着她,“背面贴了层封口的牛皮纸,得用刀片划开。”

    叶时初的手指按在包带上,没动。

    “你想要那半张纸?”

    “我不想要。”男人把打火机啪的一声扣在桌面上,“是赵培成快不行了,宋启明必须赶在他咽气前把底单弄到手烧干净。不然当年桥梁钢材断裂的底子,全得翻出来。”

    茶餐厅门上的铜风铃突然响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