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我妈怀我十月,算非法拘禁吗?

作品:《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注意到大家的情绪低落,江晨轻笑一声。

    “呵呵……大家也不用那么担心,世界是光明的,不要因为一件事情,就否定全部。”

    “大家相信事情的真相就好。”

    好端端的,干嘛去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够了。

    此话一出,直播间的气氛才稍有缓和。

    江晨顺势开口。

    “咱们的直播间,还是要给大家传递正能量。”

    “如果有需要普法的,可以和主播连麦。”

    再怎么说,江晨也不能宣传负面情绪。

    普法才是正道。

    一提起连麦,直播间网友的热情顿时被调动起来。

    【是哦,还是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自己的生活过好才算好!】

    【没错,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也没什么用啊!】

    【没事儿想的太多,除了让自己心烦,没有半点儿好处!】

    【还是让江律师给大家普普法吧,传播正能量!】

    【正能量这块!】

    后台连麦通道,早就已经99+。

    江晨还是沿用之前的规矩,按照顺序连麦。

    很快,接通了第一位网友。

    连麦上线的是个女生。

    “喂,江律师?”

    女生的声音有点活跃跳脱,听声音,应该是个性格活跃的妹妹。

    “我有点儿事情想咨询。”

    江晨淡然一笑,点点头。

    “可以,只要是关于法律上的,我都可以为你解答!”

    女生思索片刻,认真说道。

    “江律师,我想要咨询关于非法拘禁的问题。”

    “我之前……被人非法拘禁过一段时间,将近一年!”

    闻言,原本还神色平淡的江晨,表情顿时一紧。

    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可是很严重的罪,属于刑事犯罪!

    毕竟,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

    除公安、法院等法定机关依法办案外,任何人没有权利扣押、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

    哪怕是讨债、情侣吵架,或者对方有错在先,私自关仁都是犯罪!

    这侵犯了核心人权。

    “剥夺人身自由,会对被害人心理和身体造成巨大伤害。”

    “这一旦判刑,可是会留下案底的,本人和子女的政审都会受到影响!”

    “而且在拘禁过程中,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把人打残甚至死亡,罪名还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最高甚至能判死刑!”

    “限制你人身自由的人,有对你使用暴力吗?”

    江晨的语气有些紧张。

    没想到自己刚一连麦,就连到了大案!

    “这……倒是没有,她只是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女生认真回道。

    江晨点了点头,对这个案子稍微有些眉目。

    随后,他一脸认真地分析道。

    “如果只是一般情形,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则更要从重处罚!”

    “而如果是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全部从重处罚!”

    “正常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就算,你这都将近一年,肯定属于重大情况了!”

    不过,江晨也有点儿好奇。

    她被人非法拘禁这么长时间,听上去精神状态好像没什么不对。

    这就有点儿奇怪了。

    直播间网友也议论纷纷。

    【我嘞个豆啊,没想到第一个连麦的就是非法拘禁!】

    【这非法拘禁甚至将近一年,也太恐怖了吧!】

    【啧啧啧……她还是个女生,不敢想心理会受到多大的创伤!】

    【不过看上去,她的精神状态好像还不错呀。】

    【这还不行吗,难道要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有过这样一段经历的人,会有这种心态吗?】

    “具体什么情况,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分享给大家。”

    “我将会给你最标准的回答!”

    江晨一本正经地说道。

    对方经历过了不公平的事儿,自己作为律师,难道不能替对方伸张正义吗?

    江晨竖起耳朵,认真聆听。

    而对面那个女生犹豫片刻,缓缓开口。

    “江律师,我妈之前怀了我十个月,这应该算是非法拘禁吧?”

    此话一出,江晨的表情,瞬间凝固在脸上。

    原本,直播间网友还在议论纷纷,弹幕十分热闹。

    可现在,却瞬间安静了。

    江晨直勾勾盯着摄像头,嘴角微微抽搐。

    显然没有料想到这个转折。

    这个转折转的太骚,差点儿闪了他的腰!

    她妈怀孕怀了她十个月,这算不算非法拘禁?

    先不说这算不算非法拘禁的问题。

    正常人能问出来这种问题吗?

    自己这直播间里,还有正常连麦的网友吗?

    沉默许久,直播间瞬间炸开了锅!

    【?????】

    【我尼玛……敢情是怀孕拘禁她十个月啊!】

    【好好好,这都算得上非法拘禁了!】

    【我用脚趾头也想不出这种问题,这踏马到底是哪个医院里放出来的!】

    【要是按照她的逻辑,我们每个人都被非法拘禁过一段时间喽?】

    江晨深吸口气,整个人也冷静了下来。

    他是经受过专业训练的,不管情况如何,都要保持情绪稳定。

    除非忍不住!

    “这种情况……不算非法拘禁。”

    江晨终于开口。

    “因为根据犯罪四要件理论分析,在客观上,你妈并没有禁止你的离开,没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在客体上,你在你妈肚子里的时候是胎儿。”

    “只有在涉及利益保护的时候,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所以也不构成侵害你的权利。”

    说到这,江晨停顿片刻。

    “那在主观上,怀孕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不是犯罪行为。”

    “四要件中至少三个不成立。”

    “所以,它不构成非法拘禁!”

    这里,江晨口中所说的犯罪四要件,是华夏司法实践中,长期通用的犯罪认定标准。

    逻辑很简单。

    任何一个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

    缺一不可。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江晨用这个理论来回答问题,几乎就是专业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