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吸取力量

作品:《在玄幻世界找任务》

    夜雨看着突然走神的女子,疑惑她心中此时在想些什么。

    兀自喝了好几杯香茶,女子这才回过神来:“你怎么还坐着,还不去吸收巨身魔的力量?”

    夜雨无语,怎么女的比他还要着急的样子。

    他自己都一点不急。

    何况这里的几人都在吸收蓝雀的力量,没有人靠近魔尸,也就没人跟他抢。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女子的名字,想了想随口问道:“我都忘了问你叫什么了?”

    “叫什么?名字太多,我自己都差不多忘了,这样吧你叫我妖圣好了。”女子说道。

    “妖圣?”夜雨轻声嘀咕了一声。

    女子立刻回应道:“唉。”

    脸还凑近了一些,催促他赶紧动手:“你别磨磨唧唧的呀。就算没有天魔变,你应该也有一些其它的能力,总归是魔修不可能什么都不会吧。这鸟笼里的花斑狗就交给我照顾好了。”

    “别碰……”夜雨话没说完就愣住了。

    只见鸟笼落入女子纤细的手掌,那只魔物居然没有一点反抗的举动。

    女子对着鸟笼内的魔物逗弄了一下:“小家伙,学几声狗叫给我听听。”

    夜雨觉得女子是在自取其辱,魔物怎么可能……

    “旺旺旺。”魔物站起身来,很是乖觉的冲着女子在喊叫,还摇起了尾巴讨好着她。

    夜雨人都不好了。

    这条狗怎么回事?平时对他冷嘲热讽的,怎么碰见这个叫妖圣的女子就那么听话?

    堂堂魔物居然学狗叫,还能要点脸不?

    魔物表示,脸面没有它的小命重要。

    夜雨正疑惑着,女子拍了他一下肩膀:“别愣着了,赶紧动手啊!”

    青年皱眉,左思右想觉得女子不太对劲。

    可他并没有感知到一丁点的危险。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夜雨摇头,短时间内恐怕是闹不明白的。

    腐尸变的力量瞬间爆发,青年变成了丑陋的模样。

    女子刚喝了口茶水,看到夜雨居然使用的是腐尸变,茶水喷了夜雨一身。

    夜雨人都麻了,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

    不过她居然可以无视腐尸变的力量。

    夜雨试了一下,对十数里外的那名天丹一重的青年发动力量,那青年脸色一变瞧了眼夜雨方向后极速退出数里,离开了腐尸变力量控制的区域。

    只刚才一瞬间,那人气息便弱了许多,差点掉落天丹境界。

    自从发现腐尸变的力量变强了超过一百倍以后,夜雨就想对天丹武修试验一下是否有效,今天终于待到机会。

    试验结果表明,对天丹武修还是很有效的。

    女子就在夜雨面前,承受的力量应该更为恐怖才对。

    即便女子是天丹九重后期,比那名青年强了许多也不该毫无反应。

    女子此时却乐了,笑得合不拢嘴:“呵呵呵呵,居然是腐尸变,呵呵呵呵,笑死我了。一个成魔的存在,居然还在用这么低劣的魔修秘法,呵呵呵呵,太好笑了。”

    他感觉女子的脑子肯定有问题,他会腐尸变这门秘法有那么好笑吗?

    他表示,自己无法理解她的思维方式。

    见夜雨的脸色有些臭,女子以手掩嘴强忍着笑意。

    她眯着双眼露出笑容:“虽然秘法差了许多,可你融合的魔物品阶似乎很高,想来将巨身魔的力量完全吸收掉问题不大。”

    正说着话,远处巨身魔的身躯开始快速变小,几个呼吸之间便缩小了数百丈。

    数百丈对于庞大至万丈的巨身魔,不算特别明显。

    可过了一刻钟后,巨身魔缩小的速度越来越快,而夜雨身上的气息变得越发深邃。

    他体内丹田之中第二颗内丹所在的空间,被黑丹吸附的灵元正快速积累。

    第二内丹的修为迅速提升,从灵元一重到灵元三重仅仅几个呼吸时间;又几个呼吸之后,来到灵元七重;再几个呼吸时间过去,已突破至天丹……

    随着修为快速暴涨,对巨身魔力量的吸引便越大。

    看情况最多一天时间,夜雨就能完全吸光巨身魔。

    “这小子虽然不会任何高品阶的魔修武技与秘法,好在融合的魔物品阶够高,倒也不算浪费了这具巨身魔。”名唤妖圣的女子心中想道。

    随着巨身魔的力量被快速吸收,巨身魔与蓝雀原本势均力敌的力量失去了平衡,附近空间出现大量空间裂缝,恐怖的空间风暴正在酝酿。

    女子这时出手了,她不能让这处空间彻底崩碎,打扰到夜雨吸收的进程。

    至于其他人的死活,不在她考虑范围内。

    伸出纤细的手掌,无数黑色丝线射出,没入远处巨型怪鸟的尸骸,大量蓝色流光沿着黑色丝线涌入女子身体。

    女子保持着与夜雨同步的速度,吸取着蓝雀的力量。

    巨身魔与蓝雀的力量再次恢复平衡,空间裂缝迅速弥合、消失不见。

    远处的几人见到妖圣与夜雨的举动,尤其是女子的动作,脸色难看起来。

    他们涨红了脸的拼命想要吸取巨鸟身上的力量,可无论怎么努力吸取终究十分有限,即便是天丹一重的祁白也是如此,与女子根本没法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