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 李世民:这小子这么能装!

作品:《大唐:开局魔丸闺女炮轰长安城》

    尉迟恭虽然不知道朱亥和侯嬴是谁,但那句“将炙啖朱亥”,拿烤肉请朱亥吃,他听懂了。

    这诗里有酒有肉有兄弟,还有为知己赴汤蹈火的义气。

    他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心头热血沸腾。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许长青举坛又灌了一大口,酒液顺着下巴淌下来,他随手抹了一把。

    三杯酒下肚便是一诺千金,五岳名山在这一诺面前轻如鸿毛,这就是侠客的诺言,一诺千金,山海皆轻!

    这一句出口,连魏征都不由自主地放下了筷子。

    他一生以直言敢谏闻名,最重信义二字,此刻听一个年轻人吟出“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心头不禁为之震动。

    魏征看向许长青的目光变了,这不同于之前的审视,而是欣赏与敬佩。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酒酣耳热之际,豪情壮志化作万丈长虹冲天而起。

    许长青的语调愈发激昂。

    长孙皇后目不转睛地盯着许长青。

    她博览群书,见过的才子不胜枚举,能吟诗作赋之人多了去了。

    可眼前这个年轻人所念的每一句都带着一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侠意,那绝非凡夫俗子所能企及。

    能写出这等诗句的人,胸中必然自有丘壑!

    李世民此刻亦是热血沸腾。

    他南征北战半生,见过猛将冲锋陷阵,谋士运筹帷幄,说客纵横捭阖。

    但眼前这个拎着酒坛、衣衫沾着油渍的年轻人,吟出的诗句却让他感到了一种久违的震撼。

    那不是文采斐然,也不是辞藻华丽,而是一种气,一种一往无前、宁折不弯的凛然之气!

    寻常文人绝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不是才华不够,是骨头不够硬!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侠客为救赵国挥出金槌,整座邯郸城为之震动。

    这两句写的虽是古事,听在李世民耳中却不啻惊雷。

    他自己就是那个在最危险的关头挺身而出的人,玄武门之夜,他就是那个挥出金槌的人!

    可世人只记得他杀了兄弟、夺了皇位,却没人知道,若不是那一槌,他李世民全家上下都得死!

    许长青不知道,他随口吟出的这两句,正好撞在了李世民心底最隐秘、最脆弱的那根弦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千秋万代之后,那两位壮士的英名依旧在大梁城中闪耀。

    许长青念到这里,语气中带着几分追思,几分慨叹。

    英雄终有一死,纵死也不改豪情,整首诗里写满了刀光剑影,却唯独没有奴颜婢膝。

    写满了酒杯与肝胆,却唯独没有献媚与乞怜。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烈火中淬出来的,热得烫手,硬得硌牙!

    殿中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他身上。

    高阳已经不自觉地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攥在胸前,眸子里映着殿中的烛火和他挺拔的身影,亮得惊人。

    城阳的筷子从手中滑落,她却浑然不觉。

    临川忘了低头,豫章忘了端庄,四位公主的目光像是被钉在了他身上,撕都撕不下来。

    而公主席上的许青禾则是把小脸埋得极低,肩膀微颤。

    她不是激动,她是在憋笑!

    阿耶真是太能装了,刚才还跟人家说自己是个江湖武夫不会作诗,然后反手就是一首千古绝唱!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阿耶这么会演?!

    可她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

    因为她知道,阿耶做的这一切,全都是为了自己!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纵使身死,侠骨犹香,无愧于世间英雄之名!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真正的男儿,当仗剑江湖、快意恩仇,将一腔热血洒在天地之间,而不是在纸堆中耗尽此生!

    他念完最后两句,将坛中余酒一饮而尽,随手将空坛搁在身旁的案上。

    他转过身来,朝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一拱手,脸上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表情,仿佛刚才不过是随口吟了首寻常的诗,没什么大不了的。

    “陛下,皇后娘娘,卑职献丑了!”

    这小子这么能装!

    李世民心中暗骂。

    程咬金猛地一拍桌案,满脸激动:“好!好诗!好一个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俺打了半辈子仗,这话俺不懂怎么说,但这意思俺懂!就是这味儿!就是这味儿!”

    尉迟恭虽没有说话,但那张一向不苟言笑的黑脸上也难得地浮现出了激赏之色。

    他举起酒杯,朝许长青遥遥一敬,随即仰头一饮而尽,这便是武人间最高的敬意了!

    秦琼蜡黄的脸上带着几分欣慰与感怀。

    他征战半生,伤病缠身,早已不能上马杀敌,可此刻听许长青念出“纵死侠骨香”五个字,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身的伤疤没有白挨!

    程咬金一把抓住尉迟恭的胳膊:“敬德,你说是不是?”

    尉迟恭点了点头,沉声道:“是。”

    程咬金又转头看向秦琼:“叔宝,你呢?”

    秦琼微微颔首:“知节说的对!”

    程咬金哈哈大笑:“俺老程别的不懂,但诗好不好,俺听得出!这诗里有骨头!”

    房玄龄看着许长青,目光深邃而郑重,拱手道:“许小友此诗,辞气慷慨,气贯长虹,有古侠士之风,非寻常应景之作可比!”

    “当世之中,能作出这等诗句的人,怕是一个都没有!”

    魏征以直言敢谏闻名,从不轻易赞人,此刻也不禁站起身来,朝许长青拱手,声音不大却分量极重:“此诗有风骨!”

    能让魏征说出“有风骨”三个字的人,满朝文武加起来都凑不满一只手。

    长孙无忌眯眼打量着许长青,心头没来由地涌起一股不安。

    而长孙冲则是彻底傻了眼。

    他原以为许长青不过是个粗鄙武夫,顶多会几下拳脚功夫,哪来的什么文采诗才?

    他提出诗词助兴,本是想在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面前展露自己的才华,露露脸。

    可谁曾想,他精心准备的诗被人家随口一首压得连渣都不剩!

    他死死攥着酒杯,看着许长青,眼底满是不甘与嫉妒。

    高阳怔怔地站在公主席上,泪水无声地从脸颊滑落,她却浑然不觉。

    她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堵着,堵得她喘不过气来,却又暖得她想要放声大哭。

    她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她找的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他不是来讨生活的江湖浪子,他是上天送给她最好的礼物!

    长孙皇后将高阳的表情尽收眼底,又将目光从城阳、临川、豫章脸上一一扫过。

    三女脸上都写满了毫不掩饰的崇拜与倾慕。她回头看了李世民一眼。

    李世民也在看她。

    夫妻二人无声地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

    此人不能留在宫里,不是不想留,是不能留!

    许长青站在那里,面对满殿或敬佩、或嫉妒、或审视的目光,依旧是那副不卑不亢的从容模样。

    在他看来,想在宫里站稳脚跟,一味的低调毫无用处,反而会被人轻视,甚至忽略。

    唯有表现出足够的实力,才能让人正视,得到尊重。

    可他不知道的是,他这番高调,却让他陷入了更大的麻烦中。

    看到许青禾低着头,肩膀发抖,许长青心里猛地一紧,青禾她这是怎么了?!

    他真想直接冲过去,一把抱起她问个清楚。

    可他不能!

    他要忍到宴会结束,再找机会单独接近青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