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蛇蝎美人——13

作品:《罪案现场,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

    温州那边一听,立刻兴奋起来——两年前那桩悬案,终于有了着落。

    8月5日下午五点,温州警方带来的指纹与法子英和劳荣枝的指纹对比一致,确定温州两女被害案也是二犯所为。

    无论法子英承不承认此案是否是他所为,都已经是铁证如山。

    至此,根据现有的证据,警方就已确定有七条人命葬送在案犯手中。

    作案地点分别是江西南昌、浙江温州和安徽合肥。

    七条命,南昌熊启义一家三口,温州梁晓春和刘素清,合肥殷建华和木匠陆中明。

    审讯室里,负责此案的民警翻着厚厚的卷宗,一条一条地核对。

    法子英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但他的嘴一直没闲着。

    “你们南昌那个熊启义啊,我本来没想杀他的。他不老实,非要报警,我这才下的手。”

    民警抬起头:

    “那他老婆孩子呢?三岁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

    法子英沉默了一下。

    “斩草要除根嘛。留着也是祸害。”

    民警把笔往桌上一拍:

    “法子英,你还有没有人性?”

    “人性?”

    法子英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咧嘴笑了,“我法老七这辈子,就是靠没人性活下来的。有人性的,都死了。”

    在法子英接下来的供述中,他说与劳荣枝还曾到过广东广州、江苏常州、广西南宁、福建厦门、山东东营、湖北黄梅等地。

    “每到一地,都是她出去坐台,勾引男人实施绑架,然后撕票。”

    法子英说得轻描淡写,像是在汇报工作一样,“我跟你们讲,劳荣枝那个人,你们不了解。她看着像个弱女子,实际上比我还狠。”

    民警问:

    “具体在哪些地方做过案子?时间、地点、受害人,说清楚。”

    法子英眼珠子一转,又开始东拉西扯了。

    一会儿说在广州做过一起,一会儿又说在常州,具体时间地点含含糊糊,人名更是一个都对不上。

    有前车之鉴,警方自然不会轻信法子英的供述,这些案件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链才能认定。

    “你就是想吹牛,是不是?”

    民警合上笔录本,

    “法子英,你以为多扯几个案子出来,我们就会觉得你厉害?”

    法子英嘿嘿笑了:

    “你们爱信不信。”

    有些穷凶极恶的罪犯被捕之后,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于是就大肆地吹嘘一顿。

    一是要将警方玩弄于股掌之上,二是因为他们拥有着表演型人格,希望别人的注意力都在自己的身上,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刷存在感”。

    法子英显然就是这一种。

    民警问法子英:

    “搞仙人跳、敲诈勒索就行了,为何还要杀人?”

    法子英竟说是为了生存,要保证自己每个月有足够的花费,不低于一两万元。

    “一两万?”

    民警皱着眉,

    “你知道多少人一年都挣不到一两万?”

    “那是他们没本事。”

    法子英撇了撇嘴,

    “我法老七过惯了花天酒地的日子,让我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还不如杀了我。”

    “所以你就杀人?”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活得好一点吗?”

    法子英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杀人,他们死,我活着,这不是很正常吗?”

    对于自己今天这个下场,法子英只得承认“输了”。

    “我最好的结局呀,就是从作案现场直接到刑场,圆满!”

    法子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竟然带着几分得意。

    这句话里丝毫没有对死者的同情,充分暴露出一个亡命之徒的凶残嘴脸,简直是毫无人性可言。

    后来,法子英在看守所里接受了一位记者的采访。

    记者坐在铁窗外,法子英坐在铁窗里。

    他换上了统一的囚服,但脸上的八字胡还在,鼻毛依旧从鼻孔里往外冒,和胡子连成一片。

    “在庭审时,看到作案现场的照片,是不是觉得自己太残酷了?”

    记者问。

    法子英歪了歪头,像是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然后他大言不惭地回答:

    “很正常啊,是预料之中的事。而且我的下场和他们也一样啊!”

    记者愣了一下,又问:

    “在法庭上,你为什么七次为劳荣枝辩护?你认为劳荣枝看上你的是什么?”

    法子英这时显示出了自信,他挺了挺胸,脸上露出一种近乎温柔的表情:

    “我很有魅力的,像个男人样子,而且也有细腻温柔的一面。光能打杀,只是一个武夫。”

    记者翻了翻手里的资料,又问:

    “你离家后再也没有见到过女儿,那该是1994年吧?”

    法子英点了点头:

    “我九岁的女儿……有时候也想。”

    “想她什么?”

    “想她干什么?”

    法子英自己问自己,然后耸了耸肩,

    “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不过……很快就在脑中消失了。”

    记者追问:

    “你对女儿就没有一点感情吗?”

    法子英说:

    “做那种事情的不讲亲情,只讲义气。”

    “自己堕落成为杀人恶魔,这样值不值得?”

    这时法子英低下了头,把话题岔开了。

    记者换了个方向:

    “聊聊你小时候吧。”

    法子英来了精神,靠在椅背上,翘起二郎腿:

    “我小时候是一个坏孩子,”

    法子英的语气里竟然带着几分得意,

    “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喜欢踢足球。你知道吗?我还当过少年足球队队长呢!”

    “哦?”

    法子英越说越来劲:

    “我更喜欢打架,经常为一些小事儿啊,就和人打架。我妈管不住我,我哥我姐呢,也拿我没办法。”

    每次讲自己的事情,法子英都要抽烟。

    他伸手向记者要了一根,点着,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来。

    据了解,法子英刚到看守所时,看守所出于人道主义,为他吊盐水治疗。

    回牢房后,他竟然跟同号犯人说:

    “真后悔没把盐水瓶子打破了,用玻璃片杀死医生,引起看守所重视我!”

    1999年11月18日下午2时30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座无虚席。

    审判长——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友奎,庄严地宣布:

    “将被告带上法庭!”

    法子英在几名威严法警的押送下,拖着伤腿进了被告席。

    旁听席上,有一位农村打扮的妇女泪流满面。她就是被法子英无辜杀死并肢解的木匠——陆中明的妻子。

    这位安徽长丰县夏店乡的农妇,是被丈夫的叔父、兄长一路搀扶进来的。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头发胡乱扎着,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

    自从丈夫死后,她每天以泪洗面。

    看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她的心都碎了。

    比她年长两岁的丈夫陆中明,在今年7月20日离开她和三个年幼的儿女,到合肥做木工活。

    20多天后丈夫没回家,她有些紧张——夫妻之间曾约定,丈夫每半个月就回家一次。

    后来,她听乡亲们议论,《江淮晨报》报道了一个杀人恶魔在合肥双岗杀了个木匠,她就更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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