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拄拐的恶魔——完
作品:《罪案现场,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 张舒红眼神阴冷:
“灭口。”
“张兴一次次闹事,借种的事马上就要瞒不住了。”
“这件事一旦传开,我们整个张家都会抬不起头。”
“本来我杀了李春花,就已经背了人命,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我早就无所谓了。”
“那时候我就打定主意,张兴、我女儿,全部都得死,才能杜绝后患。”
“她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她懂什么?”
“她活着,就是隐患。”
张舒红语气冰冷残酷:
“我找借口把她骗回我家,给她喝了掺安眠药的饮料。”
“说实话,养了十一年,我对她不是一点感情没有。刚开始我迟迟下不了手,犹豫了很久。”
“可我越想越怕,邻居流言越来越多,人人都知道孩子不是我的。”
“她慢慢长大,越来越不亲我,以后根本不可能给我养老。留着她,我一辈子抬不起头!”
“眼看安眠药药效快过去了,她马上就要醒了,我心一狠,闭上眼睛,拿着刀对着她疯狂乱捅,直接把她杀了。”
“杀完她我确实哭了一会儿,但不后悔。”
“之后我把她的尸体装进麻袋,连夜扔到哈龙桥老桥下面的江里。”
“我本来还想接着杀张兴,斩草除根。”
张舒红语气里,竟然带着浓浓的遗憾:
“可那个女人太聪明了!她发现我一直跟踪她,天天找个闺蜜寸步不离跟着,我根本没下手的机会。”
“后来她直接把房子卖了,不知道躲去了哪里。这辈子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杀掉她。”
民警气得浑身发抖,厉声怒斥:
“你简直丧心病狂!当初是你自己卑微求你大哥借种,是你逼着前妻妥协。”
“事成之后,你嫌丢人,反手就要灭口杀人。你这扭曲的心理,根本不配为人!”
张舒红不以为意,继续供述自己的罪行。
“从那之后,我就放开了。”
“我这辈子太惨了,残疾、贫穷、疾病、众叛亲离,没人可怜我、没人管我死活。”
“我过得不好,别人也别想好好过。”
“后面几年,我开始杀人,目标大多是孤身在外、无依无靠的保姆,主要就是为了抢点钱过日子。”
“2009年的时候,我身体越来越差。我自己给自己算命,活不过2012年。”
“那时候我就想,反正我也活不久了,不如多杀几个,抢点钱苟活,直到被你们警察抓住为止。”
他顿了顿,继续交代:
“2009年,我在报纸上登算命广告,骗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小伙子李亮亮回家。”
“我谎称能帮他改运,套出他的银行卡密码,之后给他喝了安眠药,直接勒死。”
“可笑的是,这小子特别谨慎,身上只带了二十块钱,卡里也只有几块钱。忙活一场,什么钱都没抢到。”
“我也试着写信骗他家里人汇款,对方根本不信,一分没打。”
民警冷声道:
“交代最后一年!你2010年连续杀害四名保姆的全过程。”
“不是四个,是五个。”
张舒红纠正得无比干脆:
“我和李艳秋早就假离婚了,一开始是让她伪装征婚,骗独居老头上门。”
“可找上门的都是五六十岁的穷老头,根本榨不出钱。我们实在没办法,才盯上了保姆市场。”
“我一个瘸腿单身男人,单独招工,保姆都怕我是色狼,没人敢跟我走。”
“所以我说服李艳秋,让她假装是我妹妹,陪我一起去招工,也能打消别人的顾虑。”
“我专门挑那种没在中介登记、离异或者丧偶的中老年保姆。”
“这类人孤身在外、亲人少、朋友少,失踪之后很难被及时发现,报警概率最低,最适合下手。”
“2009年4月,我第一个骗来的是蛟河市四十四岁的孟姓保姆,下药后勒死。”
“我观察了大半年,发现警方根本没怀疑我,胆子就大了。”
“2010年七八月,我又连续骗杀了四个人。前后五条人命,一共抢了三万多块。”
说到这里,他突然补了一句:
“有几个没死透、昏迷的,我先强奸了,再勒死抛尸。”
民警想起邻里口中“吃斋念佛、心地善良”的老好人,质问道:
“邻居都说你常年吃斋、在家念佛,是个善人,这些全是你装的?”
“吃素是真,念佛是假。”
张舒红毫不在意地笑了笑:
“我有严重糖尿病,不能吃荤腥,不吃素活不了。佛?我从来不信。我这辈子命这么苦,佛从来没帮过我,我信他干什么?”
“无冤无仇,都是无辜的普通人,就为了几万块钱,为了你心中的怨气,你连杀十五人!你现在后不后悔?”
“后悔?”
张舒红抬眼,眼神里没有一丝人性:
“我这辈子活成这样,谁后悔过我?谁可怜过我?没人管我的死活,我凭什么管别人的死活?只能算她们命不好,倒霉撞上我了。”
民警死死盯着这个恶魔:
“那十一岁的孩子,何其无辜!她叫了你十一年爸爸,你真的忍心下手?”
“不忍心也得杀。”
张舒红淡淡道:
“我当初费尽心机、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要孩子,就是为了老了有人养老。”
“她跟我不亲、以后指望不上,留着就是祸害。”
……
随着张舒红完整供述,这桩跨度十二年、残害十五条人命的连环大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但因为时隔太久,所有的尸体都被抛入宽阔湍急的松花江,大部分尸骨早已被江水冲走。
警方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多次沿江打捞、地毯式搜索,最终只打捞出近两年被害者的少量碎骨与残骸。
除此之外,早年公安存档的一桩无名无头女尸案,时间、抛尸地点和细节,与张舒红的供述完全吻合。
可受限于物证缺失、年代久远,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李艳秋和张舒红杀害六条人命成立。
2013年12月26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张舒红、李艳秋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法官宣读裁定书,告知他仅剩十八小时生命,即将执行枪决时。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恐惧、会崩溃、会痛哭求饶。
可张舒红,脸上却没有半点慌张绝望。
同监舍的犯人后来回忆:
“别人知道要死了,都是瘫软大哭。只有张淑红,该吃吃该睡睡,像是解脱了一样。”
尾声
被武警押赴刑场的最后路上,张舒红的脸上竟然挂着笑容。
负责押解的武警老兵,事后感慨万千:
“我见过临死前痛哭、忏悔、瘫软,还有发疯的死刑犯,张舒红却是我见过笑容最灿烂的一个。”
纵观张舒红的一生,他确实是命运的受害者。
他的人生,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可他最大的恶,就是从未反抗命运、从未反省自身,反而举起屠刀,挥向了比自己更弱小、更无辜的普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