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我的抉择
作品:《北派盗墓寻龙记》 “我不想回去。”
我扭过头,避开了李盼盼看我的眼睛。
“我现在不想见把头,我也不想听他任何解释。”
李盼盼微微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什么。
我伸手示意她不要说话。
“从头到尾,我都以为自己是在跟他生死与共。”
“到头来,我居然是他盘子里随时可以抛弃、随时用来顶包的一颗棋子。”
“我现在接受不了。”
李盼盼静静的看着我。
她没有再逼我,只是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然后默默收拾好面碗走了出去。
但自那天起,李盼盼就成了我家的常客,我天天撵也撵不走。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家大门就会响起一阵叮铃咣啷的敲门声。
铁头一给她开门,她就冲进来开始在屋里四处找酒。
床底下、大衣柜后头、甚至是我家厨房的烟筒里开始翻箱倒柜。
只要是我偷藏的白酒,全被她一个个翻了出来砸碎。
“快他妈可别找了,我真没酒了。”
我躺在床上,用被子紧紧裹着身体对着她说。
李盼盼气得朝着我就冲过来,一把掀开我的被子
“你!”
话还没说完,她看到我的春光乍泄了。
她愣了一秒,捂着眼就跑院子里去了。
“你晚上睡觉啥也不穿啊?!!”
“赶紧穿上衣服给我起床!”
我慢悠悠的穿上裤衩儿,穿上衣服走了出去。
“走,你俩跟我出去走走。”
她语气却极其的坚决,也不管我答不答应,拉着我胳膊就走。
她天天就这么带着我俩一起去村后面的山上散步。
她又提出帮我戒酒。
但酒精成瘾他妈的哪是那么好戒的。
刚开始强行戒酒的几天,那折磨简直让我觉得快死了
每当酒瘾一发作的时候,我整个人都会陷入一种恐慌。
我就觉得我浑身冒着冷汗,手脚止不住地打颤,胃里就像是有人拿刀在不停的捅我一样。
刘珊浑身是血的模样,也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强哥!你撑住啊!”
铁头死死的按住我抖动的双肩。
李盼盼跑进厨房,端来一盆热水。
她用热毛巾紧紧裹住我剧烈抖动的手掌,用尽全身力气握着我。
“强子,你听我说,看着我!”
李盼盼的声音在我耳边不断地啰嗦。
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她开始给我讲安阳市里发生的各种鸡毛蒜皮的事儿。
说哪个集市上的肉涨了老板和买肉的打起来了,又说哪个戏班子来水冶镇上演戏了。
反正就是在我耳边叽里呱啦的一顿说。
你还别说,还他妈真管用,我每次都是听着她不停的叽里呱啦才挺了过来。
不到一周的时间,奇迹还真出现了
我眼中刘珊的画面,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频繁的出现。
自从酒精不再摄入后,病毒就关闭了,正常人的智商又他妈的重新占领我大脑的高地了。
也算我这个狗日的命大。后来我去医院检查,顺嘴问起医生我酒后会出现幻视和抽搐的情况。
医生白了我一眼,说我这是酒精性精神障碍导致的,再不戒酒说不定哪天就噶一下过去了。
为了彻底摆脱酒瘾,我又做了一个决定。
我找到铁头,提出了去水冶镇找活干的想法。
倒不是为了赚钱,主要还是我想受点罪儿,这样可以少想一些东西。
水冶镇那里有很多建材厂,特别是卖瓷砖的和卖水泥,每天都需要大量的搬运工。
铁头二话没说,当天就陪着我赶到了水冶。
我们在水冶水泥厂找到了一份装卸水泥和沙石的高强度体力活。
人家本来都不想要我这个排骨人,想要铁头。
可铁头硬说我必须在他才干,不然我们就换一家。
老板只好同意了,不过我工资只有铁头一半儿。
这里的活是真他娘的累,每天从早到晚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奥特曼之王来了干上一会儿也得亮起来红灯。
一包上百斤的水泥放在肩头,我每走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我的汗像是不要钱一样流进眼睛里,辣得我都看不清路。
可我却咬着牙,拼了命地搬运着一包又一包的水泥。
我需要这种自残式的工作。
铁头他我想称他为怪物,因为他真的太恐怖了。
他一个人就能扛他妈的两包水泥,他的肌肉上全是汗,就像抹了油一样。
我也就是个男的,我要是个女的,我真想和他狠狠的折腾上一下。
每天中午,我就带他去瑞龙砂锅面那儿点个猪头肉,两个人再一个人怼一碗烩面。
我唯一的进步就是,桌上的酒换成了白开水。
夜晚只要一回到家,我几乎是头一碰到枕头就能睡死过去。
噩梦再没出现过。
又这么干了快一个月活。
我原本瘦得皮包骨头的身板,重新变得硬朗起来。
虽然不像铁头那样浑身都是疙瘩肉,但也勉强算个正常人了。属于我的精气神,终于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上。
由于生产完的水泥已经都搬完了,老板给我们发了工钱,说下次再有活还喊我和铁头。
我和铁头走在水冶镇的街头上,身上的汗被风一吹,舒服无比。
“走,铁头,哥带你吃顿好的。然后咱去洗个澡。”
我拍了拍口袋里的工钱。
我带着他就走进了老胖家常菜。
我抄起筷子,夹起一大口羊肉放进嘴里,接着大口喝了一口汤。
我抬起头,冲着对面的铁头笑了笑:“铁头啊,你还别说,喝上一口羊汤确实怪带劲啊!”
对面的铁头动作突然顿住了。
他手里正夹着一块羊肉,愣愣地看着我,半天没动弹。
“看我干啥?吃啊。”
我伸出筷子敲了敲他的面碗。
铁头咧开大嘴,憨厚地笑了笑。
“强哥,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你笑。”
我听完以后也愣住了。
是啊,整整一个多月了。
“会好起来的,铁头。”
我轻声说了一句,像是在对他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一样。
(我后来去送我外甥高考的时候,他在车里背了一大段话,我觉得很合适加在这里,来表达我现在的心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又他妈跑题了,抱歉。)
就在我重新提起筷子,准备继续低头吃饭的时候。
口袋里很久没有响过、甚至快要被我遗忘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我放下筷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来电显示上的名字是把头。
我把手机塞回到我兜里,然后继续招呼铁头吃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