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巷人家(十二)
作品:《综影视:世界攻略手册》 陈嘉朗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顶头的大太阳毒辣辣地烤着北京路的水泥地,热浪蒸得人发晕。
他眯着眼看向人群中央那个正被团团围住的林栋哲,这家伙从刚才起嘴皮子就没停过,一手举着鞋一手比划,跟讲相声似的,把旁边几个年轻人逗得直乐,手里的鞋看了没两眼就掏钱了。
陈嘉朗叼着根冰棍,面无表情地在心里给这位准妹夫打了个新标签:金牌销冠。
这摊子是高考完没几天之后支起来的。高考结束之后,姜昭意和何敏诗立马飞去了香港扫货,还严禁林栋哲和陈嘉朗跟着,说什么这是她们两个人的二人世界。
林栋哲为此委屈了好一阵子,他本来计划得好好的,高考一结束就跟皎皎表白,把攒了大半年的话一口气全倒出来。
结果大小姐考完试第二天就拉着何敏诗跑了,连个表白的机会都没给他留,他那些打了无数遍腹稿的告白词全憋在喉咙里,憋成了一只委屈巴巴的落水狗。
但小狗也没颓废多久。他这个人就是这样,难过的时候委屈得全世界都看得出来,但好起来也快,睡一觉就又能活蹦乱跳了。既然大小姐不在,那就先搞事业吧。
于是高考完的第三天,林栋哲就杀去了陈嘉朗家,两个人一拍即合。陈嘉朗有货源有人脉,林栋哲有嘴皮子有亲和力,这简直是天造地设的倒卖组合。
从香港进了一批货,把摊子往北京路街边一支,陈嘉朗本想着这批货怎么着也得卖个十天半月,结果他还是太低估自己这位准妹夫了。林栋哲往摊位前一站,那张脸就是活招牌,干干净净的少年感,笑起来让人毫无防备,关键是他是真懂鞋,讲材质讲款式讲搭配讲得头头是道。
周围逛街的年轻人不知不觉就围了一圈,路过的男高中生看完鞋还要跟他聊两句球赛,聊完球赛就掏钱。
还没出摊三天,鞋子就被卖得差不多了。
陈嘉朗蹲在摊位后面负责收钱找零,数着手里的钞票,心想这要是开个店,林栋哲一个人顶三个店员。
林栋哲把今天最后一双鞋交到客人手里,目送人家走远,然后把今天卖出去的单子在脑子里飞快过了一遍,嘴角越翘越高,最后高兴得哼起了歌,一边哼一边伸手拍了拍旁边正蹲着数钱的陈嘉朗,巴掌拍在他后背上,差点把陈嘉朗拍得往前栽个跟头。
“第一批货全卖光了!今天晚上庆祝一下?”
陈嘉朗把最后一张纸币捋平整了塞进包里,抬头看了他一眼,注意到他说话的声音带了点沙哑,嗓子明显是这几天吆喝太多累着了。
他拉上包链,点了点头,忍不住说了句:“哎,林栋哲。你也有点太努力了吧。”
林栋哲抬手挠了挠眉毛,被晒得微红的脸上挂着一点不太好意思的笑。
他拧开水壶灌了一口,嗓子润过之后声音清亮了些:“我那天在南方大厦的柜台看了一条项链,觉得特别适合皎皎。就是价格有点贵。”他把水壶盖拧好,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而且,我想着上大学,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
他家境确实不错,爸妈从来没在吃穿用度上亏待过他,但那是养一个林栋哲的钱。
要是养一只皎皎牌吞金兽的话就有点不太够了,大小姐从小吃的穿的用的全是顶好的,出门逛街看上的裙子从来不看价签,逛累了就要去顺记冰室点双球雪糕,他不能让她跟他在一起之后降低生活标准。
而且他也不想一直伸手问爸妈要钱。跟女朋友出去吃饭看电影买礼物全花家里的钱,那算什么男朋友。他得自己挣。
陈嘉朗听完,眉毛一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不错,他这准妹夫还有这种觉悟呢。他还以为林栋哲赚钱就是为了买双新球鞋或者在游戏厅泡一整个暑假,没想到人家已经在盘算怎么养他家那只吞金兽了。
“栋哲啊,哥没看错你。今天晚上哥请你下馆子。”
林栋哲也没拒绝,毕竟他刚盘完账,这批货的利润刚好够拿下柜台里那条珍珠坠子项链。
反正陈嘉朗是他好哥们,不蹭白不蹭。
半个月折腾下来,两个人把能倒腾的都倒腾了一遍。
除了运动鞋,林栋哲还盯上了流行文化产品这块肥肉,这几年广州正是港台流行文化全面入侵的年份,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的新专辑刚从香港流过来,原版磁带在学生圈里就是硬通货。
他让陈嘉朗在进货的时候多拿了几盒原版磁带,自己在摊位上搞起了翻录服务,空白磁带翻录一盒成本几毛钱,卖出去翻好几倍。
再加上放了假的学生们到处闲逛,北京路的人流量比平时更旺,两个人从早忙到晚,半个月下来挣的钱够买十条珍珠项链了。
但代价也很直观,两个人在广州七月的太阳底下暴晒了整整半个月,黑了不止一个色号。
陈嘉朗本来就黑,现在更黑了,往那儿一站跟刚从海南度假回来似的。林栋哲更惨,他底子白,晒黑之后色差格外明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姜昭意坐在冰室里,面前摆着一份还没动过的椰奶雪糕。她旁边堆着好几个购物袋,里面是她从香港带回来的战利品,都是给林栋哲挑的衣服。
这半个月她也没闲着,把高三攒了一整年的购物清单全扫了一遍,尖沙咀、铜锣湾、旺角挨个逛,脚底板都磨薄了一层。
只不过,出门的时候自家养的还是一只油光水滑的大金毛。
回来的时候,这只大金毛变成了一只小黑狗,正咧着嘴朝她笑,眼睛还是亮晶晶的,但整张脸黑了一圈,衬得那口白牙格外醒目。
她把雪糕推到他面前,伸手捏了捏他晒黑的脸:“你怎么晒成这样了。”
林栋哲顺势蹭了蹭她的掌心,又蹭了一下,像一只终于等到主人回家的金毛,把脸埋在她手心里舍不得抬起来。
他都半个月没见到姜昭意了。这半个月他每天从早忙到晚,摆摊的时候嘴皮子不停,收摊了跟陈嘉朗对账对数到半夜,倒头就睡,第二天顶着太阳继续干。
忙的时候不觉得,现在她坐在他对面,手贴在他脸上,那股被压了半个月的想念一下子全翻上来了。
他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这几天都是大晴天嘛。”
他没敢说其实不止这几天,这半个月广州一滴雨没下,天天都是大晴天,他跟陈嘉朗每天晒足七八个小时,连树荫底下的位置都抢不到。
但这些话说了皎皎肯定心疼,他不想她刚回来就替他操心,于是他把下半句话咽回去,只是又蹭了一下她的手心,嘿嘿笑了一声。
姜昭意看着面前的林栋哲,在心底叹了口气。这只大狗在家半个月干了什么,她一清二楚。
陈嘉朗就不是个能藏住事的,她人虽然在香港,但每天都能收到她表哥的“前线战报”:今天栋哲又卖出去多少双鞋啦,嗓子都说哑啦,中午就蹲在摊位后面啃了个面包,连冰棍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一根。
大小姐从小到大收过无数礼物,珠宝首饰漂亮裙子,什么样的好东西她没见过。可一个人为了她,在七月的太阳底下站了半个月,把嗓子喊哑了,把自己晒成一颗咖啡豆,就为了买一条她觉得“应该会很适合你”的珍珠项链。
这种笨拙又滚烫的心意,她是头一回收到。又甜蜜,又心疼。
“林栋哲,我们在一起吧。”
从去年九月开始,他追了快一年,每一步都走得认认真真,从来不催她,从来不逼她,连表白都老老实实等高考之后,连赚钱给她买项链都要瞒着不让她知道。
她不舍得让他再等下去了。
林栋哲听到这句话,手一抖,差点把面前的碗打碎。他赶紧把碗扶稳,然后直接坐直了身子,一把把姜昭意的手握在手心里,声音激动得差点破音:“皎皎……我没听错吧?你愿意和我在一起了?”
姜昭意看着他这副中大奖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抬脚轻轻踢了一下他的小腿:“干嘛,你不乐意?”
林栋哲连忙摇头,从对面蹭过来坐到她身边,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条珍珠项链。
他低头给她戴上,手指因为激动微微发抖,扣了好几下才把搭扣扣好。然后他深吸一口气:“皎皎。这条项链可能比不上你首饰盒里那些贵的,但是你相信我,我会努力的。以后你想要什么样的项链,我都给你买。我不会让你跟着我受委屈的,你以前过什么日子,以后只会更好,不会更差。我发誓。”
他说着说着,眼眶忽然红了。那些在太阳底下晒了半个月都没落下的汗,此刻全变成了眼眶里滚烫的水光。
他低下头,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里,声音带着一点鼻音:“我真的很喜欢你。皎皎,谢谢你愿意和我在一起。”
姜昭意没想到大狗表白还能把自己说哭了,明明个子那么高,缩在她颈窝里却像一只被雨淋湿了的小狗。她揉了揉他的头发,故意逗他:“但是你现在有点太黑了。”
林栋哲猛地抬起头,瘪了瘪嘴,那双湿漉漉的眼睛里写满了委屈:“你不能嫌弃我。我会很快就白回来的。我底子白,你是知道的。”
姜昭意看着他那副眼尾泛红,鼻尖红红的样子,忽然觉得有点新奇。平时这只大狗在她面前不是傻笑就是摇尾巴,偶尔委屈也是那种自己闷在心里,从来没见过他真的掉眼泪。
他红着眼眶的样子,其实还挺好看的。
她微微侧过头,凑近他,在他的眼尾轻轻亲了一下。
林栋哲整个人当场宕机。他呆呆地看着她,喉结上下滚了一下,又滚了一下,一股热意从被她亲过的那一小片皮肤开始,迅速蔓延到后颈。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她亲我了,大小姐亲我了,姜昭意亲我了!
姜昭意撑着脸,手肘支在冰室的塑料桌布上,笑眯眯地看着大狗从耳朵尖红到脖子根,整个人像一只被突然亲了一口不知道该怎么反应的金毛。
哎呀,谈恋爱真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