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九章

作品:《强嫁糙汉后》

    老乞丐的伤势比较严重,而且天色已经很晚了,云秀和薛崇山便只能将他托付给大夫。

    幸好大夫说,他们家有空余的房间会给病人住,但是需要支付相应的银钱。

    云秀交钱的时候,简直心都在滴血。

    她今天赚的钱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搭上了云策的那一部分。

    虽然她赚的称不上是什么辛苦钱,但是那可是她的第一桶金。

    在回家的路上,云秀问道:“薛大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做了这种事情,都是无用功?”

    大夫在给老乞丐治伤的时候,曾悄悄跟他们说,这人的身体已经完全亏空了,就算治好了腿伤,恐怕也活不到今年冬天。

    她花了这么多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败家婆娘。

    薛崇山道:“你救了他,他就能活,你也能完成你的计划,为什么会是无用功?”

    然而就算是无用功又能如何?只从功利的角度看的话,那么人活着,苦比乐还多,难道就都不活了吗?

    云秀一听这话,立马重振旗鼓:“明天我要卖一百个泥人。”

    她只是现在暂时卖不出去助听器,完成不了任务而已,又不是赚不了钱,没有能力。

    随着徐来的晚风,云秀踏在乡间的泥土小道上,感觉自己心中的阴郁之情已经逐渐消散,反而变换成一种珍贵的快乐。

    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薛崇山。如果不是因为薛崇山救了她,那么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当初的计划虽然有跑路这一选项,但是她对古代完全不了解,身上又没有什么证明文书之类的东西,又如何在这偌大的世界里生存下去?还要带着一个小拖油瓶云策。

    其实当初她怕得要死,但是也只能硬着头皮定下那个计划。

    而薛崇山这个人,初见时觉得他长得非常的高大雄壮,再加上一直板着脸,看着十分严肃,便觉得他凶戾异常。

    可是云秀发现自己跟他相处的这些时日里面,薛崇山的情绪十分稳定,没有一次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波动起伏。

    她觉得自己在得突发性耳聋的那段时间里面,所修炼的远不如薛崇山所达到的境界。

    但万万没想到,等她回到家之后,云策这边就出了意外。

    这是云秀头一次离开云策这么久。

    云策是被放在薛崇山认识的徐婶子那里,还算是比较放心的,但是抵不住小孩好动。

    于是看见云策一个人在那里玩耍,徐婶子觉得他实在可怜,便招呼自家的孩子跟他一起玩。

    可是云策之前是个聋哑人,在孩子里面就属于最底层,只能被欺负。其实他已经在恢复了,但是曾经的经历就像是被钉在耻辱柱上,一直如附骨之疽一样跟在他的身上。

    “小哑巴、小聋子,没有爹,没有娘,有个姐姐嫁给狼……”

    当云策复述出这群小孩围着他所编的童谣时,云秀觉得自己做错了。

    无论她干什么,她都该带着云策。

    就像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只有云策一样,云策也只有她。

    “没关系,策哥儿,姐姐明天带着你一起去,我们在那边玩。”

    徐婶子因为帮薛崇山带孩子,却还让人家的孩子受了欺负,而感到十分愧疚:“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回头我就教训教训他。”

    这种场面话在以前,薛崇山听听就过去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成婚有了妻子和弟弟。

    他是有家人的人了。

    “是该教训一下了。”薛崇山冷冷道,“顽劣不堪,今日是欺负人,明日指不定就跑到深山里,到时候丢了性命,可就没办法了。”

    徐婶子脸色一下就变了,她本想开口,委婉地维护这些孩子几句。但是一想到自己还得找薛崇山帮忙,就生生咽了下去。

    她赔笑道:“是这样的,没错。这些小孩不懂事,大人就应该好好叮嘱教训。”

    云秀带着云策回家后,把他的衣服拉起来看了一下,身上倒是只有几处磕碰到青紫的地方,不是很严重。

    “姐姐……”云策开心地又叫了她一声。

    如果云策听不见声音,那么今天这些小孩对他的羞辱,在他这里约等于无。

    真的只能说福祸相依。

    “今天我们在城里吃了一家很好吃的点心,但是冷了就不好吃了。所以策哥儿,明天你跟我们一起去,姐姐带你吃好吃的。”

    实际上哪有什么点心,本来要带给云策的,也只有一个馅饼而已。

    “好吃。”

    因为明天还要早起,云秀也不敢再耽搁,洗漱之后就准备睡觉。

    然而她准备吹灯的时候,却发现薛崇山正朝屋外走。

    “薛大哥,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呀?”云秀叫住薛崇山道。

    薛崇山只道:“有事要出去一趟。”

    “这么晚了,什么事这么着急啊?”云秀感觉有些奇怪,薛崇山明明没有什么亲朋好友,这么晚了,谁会约着他出去呀?

    她忽然想到自己最初在想跟薛崇山成婚时,好像问过薛崇山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不是有心上人?

    如今薛崇山这么晚了还要往外走,难不成是跟心上人幽会去了?

    “你该不会是跟什么姑娘约好了吧?”

    薛崇山:“……”他佩服云秀联想能力的优秀。

    “这两天一直都没有去检查一下设的那些陷阱,明天还得去城里,没有时间。如果不及时把它们取出来的话,死掉的动物就会腐烂。”薛崇山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云秀恍然大悟。都是她一直奴役薛崇山,才让薛崇山没有时间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说实话,现在家里养家糊口靠的还是薛崇山,但是云秀因为自己的任务,却一直妨碍薛崇山挣钱。

    她今天为了医治老乞丐又花了那么多钱,后续肯定还会有别的支出。

    云秀感到十分的羞愧。

    如果她的系统能再给力一点,或许她可以跟薛崇山一起上山,保护薛崇山。

    但是现在,她既没有办法提供帮助,也不好去做个拖累。

    “那薛大哥,我等你回来。”云秀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就像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等爸爸下班那样。

    “你睡你的,不用等我。”薛崇山道,“不过需要你出来一下,将门从里面锁住。”

    云秀好不容易有了一件自己能干的事,便立马从床上下来了。

    “那你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她目送着薛崇山离开后,本是打算不睡,等着薛崇山回来。

    只是因为今天早上建城的时候,就起得特别早,再加上一天跑来跑去,没有休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等她忽然惊醒时,朝门口一看,却发现大门竟然开了。

    云秀顿时被吓得一激灵。

    菜刀什么的都在厨房里,她的房间没有任何有杀伤力的武器。

    云秀打算摸黑往厨房里去,一出门发现薛崇山房间的灯竟然亮着。

    顿时,她就像是迷失了方向的旅人,在沙漠里看见了绿洲。

    “薛大哥?”云秀推开门。

    此时薛崇山正在为自己包扎伤口。

    他的上衣已经全脱光了,云秀从背后就看到他的背上有很多的疤痕。

    “你受伤了!”云秀立马冲上来。

    薛崇山在听到云秀的声音的时候,便想尽快将这些隐藏起来。但是云秀出现的实在太过突然,他压根也来不及。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低声对云秀道:“小声点,把门关上。”

    云秀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之后,急忙走到了薛崇山的对面。

    薛崇山左手的手臂上有齿痕,像是在遇到动物袭击时,急忙挡了一下才会弄出来的伤口。

    他的脸上还有血迹。

    “这恐怕得去打狂犬疫苗吧?”云秀在心里道。

    “薛大哥,我给你打些水,你擦擦脸吧。”云秀说着就要起身。

    薛崇山:“不用了。盆里还有水。”

    云秀走过去一瞧,果然还有。她用薛崇山的巾子打湿,拧干后走到薛崇山面前。

    本是想直接动手帮他擦的,但是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她跟薛崇山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然已经成婚了,但是也觉得有些暧昧尴尬。

    “闭上眼睛,我帮你擦擦脸吧,上面还有血。”云秀道。

    薛崇山左手受伤,右手却是完好无损的。

    云秀本以为他会用自己的手接过去,婉拒她这番请求,却没想到薛崇山直截了当地闭上了眼睛,仰起了头。

    或许是因为太累了吧,本来就一直没有怎么好好休息,还都做的是体力活,现在又遇到了危险,定然是经过一番缠斗才能平安回来的。

    想到这里,云秀觉得自己十分没用。如果她在薛崇山去山上之前,跟他一起去,两个人胜算应该会更大一些吧。

    至少不是自己在家睡得正香,而让薛崇山一个人经历生死搏斗。

    她拿着巾子轻柔地在薛崇山的脸上擦拭而过,就像是见到了一只价值千金的瓷器。

    “薛大哥,你的这个药管用吗?”云秀砸完后,见薛崇山之前包扎好的伤口仍然有血液渗出,“要不等天亮了,我去给你找一个大夫吧。”</

    p>经过昨天帮老乞丐找大夫这件事,云秀自己也已经学会了怎么样去选合适的医馆。

    薛崇山:“不用。”

    他的药当然是有用的,只是因为一只手受了伤,只靠一只手来包扎,实在有些困难。

    众所周知,止血法其实最有效的就是压迫止血。但是这种就需要用很大的力气,而薛崇山只有一只手能用。

    “你要不试着学习一下怎么包扎伤口?”薛崇山问。

    云秀:“可以啊。”

    薛崇山把自己的胳膊递出来:“你把原来的拆了,然后将新的缠得紧一点。”

    云秀点头如捣蒜:“好,好。”

    只是,她如果要替薛崇山包扎伤口的话,就得坐得离薛崇山比较近。而薛崇山一直没有穿衣服,他们两个人又离得如此之近,云秀实在感觉有些羞耻。

    不是因为她在古代没有任何娱乐,而是薛崇山的身材着实不错,云秀也是第一次发现。

    “你身上的伤口也是这么来的吗?”云秀打破沉默而又奇怪的氛围,闲聊道。

    薛崇山:“有的是,有的不是。”

    “这不废话嘛。”云秀心想,她有的伤口也是因为不小心受了伤,而有的却是自己主动抓伤的。

    “人活着果然都不容易,我以为像你这样武艺高强的人,应该会活得更容易些呢。”云秀夸赞道,“不过你已经很厉害了,次次都能活下来,这何尝又不算是一种幸运呢?”

    她一说完,就感觉薛崇山沉默了。

    “我的意思是,能活着就是万幸,别的就不要求了。”她补充道。

    本来也就是这个道理,无论你立下怎样的丰功伟绩,早早地逝去了,便也是无用。

    不过现在薛崇山受伤,云秀就没有办法去城里摆摊了,因为她要卖的泥人,别看小小一个,但是重量也不轻,都是实心的。

    再加上薛崇山一直对她很好,在人家生病期间,她也需要精心照料。

    “薛大哥,好了。”云秀收起桌上的东西,“你去睡觉吧,我将大门关上,然后过来守着你,以防你半夜突然发热。”

    这种伤口不知道会不会感染,如果感染的话,必定会发热。而云秀对于发热的了解,只在于用冷帕子去擦拭一下他的额头。

    云秀关上大门后,从厨房的门口那里,突然瞥见了一个庞然大物。

    她仔细一瞧,才发现竟然是一头野猪。

    这野猪现在已经死得透透的了,身上有不少的伤口。

    云秀实在难以想象薛崇山是如何在夜里视野受限的情况下,跟这样一头猛兽战斗,而后又用着疲累伤残的身躯,将这头野猪从山上拉回来。

    虽说可能并没有什么用,但是云秀从小就听长辈们说,以形补形,薛崇山失了那么多血,或许吃些猪血能够补充一些。

    在这里,在古代这种条件落后的地方,猪血其实也算得上是一样稀罕物。

    云秀忍着惧怕,在猪有伤口的地方下,放上一个碗。

    “你死都死了,物尽其用才能算不愧对你。”云秀念念有词。

    她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回到薛崇山的屋子里,发现薛崇山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云秀拍拍他的肩膀:“薛大哥,别在这里睡。”

    薛崇山被唤醒:“……你不用来这里,去看看云策吧,他要是醒来没见到你,可能会害怕。”

    当初云秀搬出婚房,就是以这样的借口。毕竟云策确实是小,而且又一直跟她相依为命,对她十分依赖。

    “这么近的距离,他要是哭着跑出来,我就在这喊一句,他也能听到。”云秀拒绝了。

    薛崇山对她一向没有什么办法,云秀坚持的事情,总归是要做到的。

    “勉强自己,要是困了就回去睡吧。”

    云秀将薛崇山房里的凳子拉到他的床头,她第一次作为陪护这种身份,其实也觉得有些新奇。

    而薛崇山躺在床上简直不超过三秒就睡着了,感觉刚才清醒着跟她沟通的人,只出现在云秀的幻觉里。

    薛崇山的呼吸声在这个房间里尤为清晰,云秀也被这种声音催眠着犯困。

    她强忍着睡意,却一恍惚,天已经亮了。

    她转头去看床上薛崇山的状态,发现这人面色红润,她疑心这是不是就是发热的症状,便伸手去摸了一下。

    “好像不是。”云秀不能确定。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薛大哥的温度还是比我高的。”

    最直观的判断,就是直接用额头去贴一下他的额头。

    云秀迟疑了片刻,便毅然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