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边缘幻想症

作品:《边缘幻想症

    纵然是沈栖屿早已做好林莺说不出来什么好话的准备,但当他真的听到林莺说了什么之后,他还是被林莺的话刺得心口都在发疼。

    “你这是什么意思?”沈栖屿觉得每个字都是他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你提起洛言做什么?”

    这真的是一个沈栖屿一点都不愿意提起的名字——鬼知道当他从Lighthouse那边拿到了Lighthouse中国分部对影项目manager的简历的时候,他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Lorian·Valenti,洛言·瓦伦蒂,和Lighthouse最大股东同一个姓氏。

    而简历上的那张脸更是沈栖屿几乎可以说是挥之不去的噩梦——那个在佛罗伦萨的街头,单膝跪地向林莺求婚的愚蠢黄毛。

    三年前的沈栖屿拿着自己的竞赛奖金转了两班航班并一次火车,才千辛万苦地来到佛罗伦萨。

    彼时的他一身洗得发白的普通T恤,脸上还有长久赶路的风尘仆仆,手中提着大大的行李,在佛罗伦萨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游走,只希望此刻不论哪路神佛,能够保佑他见到他的爱人,在异国他乡。

    最后神佛听到了他的祈愿——没过多久,他就见到了林莺。

    只不过,那时的林莺在被人求婚。

    她依旧那样漂亮,比上一次见她更漂亮了。

    两年前的那个暑假,林莺还像一朵未曾盛开的花儿,穿着最简单的小白裙,扎着高高的高马尾,偶尔散下黑色的长发,甜美得像是高高的月光。

    但两年过去,她和以往判若两人。

    她穿上了之前沈栖屿从未见过她穿的黑色长裙,裁剪有型的长裙勾勒出她窈窕的腰肢,在月光下泛着光的裙摆无声地表明这是一条多贵的裙子。

    她烫了卷发,甚至还染了色,几缕浅绿色的挑染在黑色长发中若隐若现,衬得她像是暗夜中的精灵。

    甚至她的脸上还化了淡妆,让她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不像两年前那样一看就是个孩子。

    脚下也从平底鞋换上了高跟鞋,长长的高跟衬得她脚踝白皙而纤细,在月光朦胧下,完美的像是一件艺术品。

    和以往截然不同的表现一个照面就让沈栖屿的心中升起了距离感,这些在他看不见的时间里发生在林莺身上的变化,无声地宣告着他们之间的陌生与疏离。

    沈栖屿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洗得发白的T恤甚至领口都变了形,胸前的印花也被洗得支离破碎,脚上的鞋因为27个小时的风尘仆仆沾染上了灰尘,他还没有时间去擦,况且鞋面上穿出来的折痕是怎么洗也洗不掉的。

    他的行李不多,黑色的行李箱上却满是因为托运而产生的划痕,双肩包还有一个米老鼠的补丁——

    那时他小时候不小心划破了书包,家里又没钱再买一个新的,于是重病在身的沈旧海拿着针线一针一针给他缝上了这个补丁,曾延下班回家还说沈旧海一个大男人,针线活却做得比她这个女人还好。

    恍惚间,沈栖屿想到,他的T恤是打折时九块九抢的,牛仔裤是清仓价,29.9,脚上的这双鞋子贵一点,是沈旧海去世之后,因为家中没了给他买药的开销,条件反而好了一点,曾延便给他买了一双打折的牌子货,一百二十块,沈栖屿从没穿过这么贵的鞋子。

    他浑身上下加一起不到二百块,还拎着商场打折九十九块的破旧行李箱和一个好多好多年都不舍得扔的双肩包,可林莺呢?

    她的身上挑挑拣拣也找不到只值两百块的东西吧。

    她的裙子几千块都算可以随时扔掉的便宜货,她的首饰随随便便就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

    她看起来像是和沈栖屿生活在两个世界。

    而她面前单膝跪地的那个男人呢?

    沈栖屿不认识他身上的西装的牌子,但他知道那样合身的西装几千块肯定下不来,他还能看到,这么远的距离,远到林莺都没办法给他一个眼神的距离,他却能看到那个男人手中的戒指闪耀的火彩。

    林莺的手中是他省吃俭用一个月可能才买得起的红玫瑰花束,面前是他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的宝石戒指,阶级的鸿沟犹如银河一般在他们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林莺的那边是纸醉金迷衣香鬓影灯火闪烁,沈栖屿的这边是无尽的黑暗与贫穷。

    远处的灯光照耀在林莺和那个黄毛身上,十一点的夜晚,他们的身影却那样清晰。

    可慷慨的灯光却吝啬地不肯照耀在他身上半分,他浑身上下连同廉价的行李都隐藏在阴暗的角落,像是阴沟里的老鼠,贪婪地看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像个跳梁小丑。

    沈栖屿第一次如此直面这个现实。

    林莺会怎么看他?

    他转机27个小时,一路风尘仆仆,林莺看到了他,是会感动于他27个小时的日夜兼程,还是会嘲笑他竟然连一张直飞的航班机票都买不起?

    她看到他的身影,是会感动于他跨越了大半个地球来见他,还是嘲笑他如此狼狈竟也妄图夜莺只对他歌唱?

    沈栖屿不敢再想下去。

    自卑促使他掉头就走,不敢回头。

    纵然很久之后他已经知道林莺和洛言之间什么都没有,但想起多年前那晚受到的屈辱,沈栖屿还是被气得脸色发青。

    “你为什么要提起他?是后悔了吗?后悔当初没有答应他的求婚?”

    林莺闻言却扯出一个冷笑来:“你也知道他向我求过婚?”

    她声音讥讽:“你知道得可真多。”

    “我怎么就不能知道,”沈栖屿烦躁地扯了扯领带,脸上露出抑制不住的焦虑,“难道你还打算瞒着我?我为什么不能知道?我知道怎么了?影响你去找这个小白脸当备胎了吗?”

    林莺反问:“你现在和我追忆往昔,是不是想着靠我帮你稳住洛言,好继续让你去拉Lighthouse的投资?”

    沈栖屿动作一顿,随即脸上的神色越发难看:“你就是这么想我的?”

    他的心底不可抑制地升起愤怒的情绪,熊熊怒火似乎要将他的理智都烧光:“在你眼里,我就是这种人?”

    “那怎么解释你现在对我的‘念念不忘’?”林莺似乎很清楚怎么说才能往沈栖屿的心口扎刀子,“五年前我们才相识多久,你就对我这么情根深种?”

    “你以为我不知道?”林莺的目光紧紧盯着沈栖屿的表情,不想放过他哪怕一丝一毫的微表情,“对影项目根本没有你说的那么乐观,国博可以牵头补贴项目,但真正能给深度想象的项目资金其实非常少,而且还会惯性拖欠,我甚至怀疑你们现在有没有从国博里掏出一分钱。”

    “周庭规是绿园唯一的继承人不错,但他的家中根本不支持他自主创业,相反,现在绿园的董事长,也就是周庭规的爷爷,希望周庭规回到绿园工作,接手绿园的项目,根本不会给深度想象投太多的投资。”

    “对影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大,组建实验室的消耗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只靠深度想象现在的资金流根本无法承担对影的缺口,更何况知微也要运行,深度想象想要做大,也需要别的项目,根本不可能把所有的流动资金都扔到对影中。”

    “所以你缺钱,很缺。”林莺目光定定地看着他,“也是因此,你没有拒绝Lighthouse递过来的橄榄枝——”

    “你明知道国博牵头的项目,接受国外资本的投资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但你还是选择接受Lighthouse的投资——因为你真的太缺钱了。”

    “你为了稳住Lighthouse,不让Lighthouse在半路撤资,这个时候你看到了洛言的资料,你想到了洛言曾经对我求婚,所以,你选择用旧情束缚我,让我接受你的offer,成为对影的顾问——”

    “这一切都是为了洛言,为了Lighthouse的投资,对吗?”

    问话问得掷地有声甚至逻辑合理,以至于沈栖屿都被这符合逻辑的话气笑了。

    他带着几分无奈,眼中却又抑制不住地沾染上几分欣赏:“林莺小姐,你当真和我预想的完全不同……我还真以为,你只是个被林家养废的大小姐。”

    澜海集团从始至终唯一的继承人就是林皑,这点从未变过,林莺作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女,从来都是被当成礼物包装的漂亮美人。

    在林新回和

    李曼曼对她的教育中,林莺不需要懂商业,也不需要明白项目流程,她更不需要像林皑那样从最底层的普工和销售做起,她只是个漂亮的美人,一份被精心准备的礼物。

    沈栖屿当真以为她只会画画,只会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中无法自拔,对外界这些蝇营狗苟的运行逻辑一窍不通。

    没想到,林莺竟然真的懂这些。

    沈栖屿看着林莺的目光忽然就变了,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他小看了林莺。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给林莺道歉:“很抱歉,林莺小姐,我为我过去的行为向你道歉。”

    他的道歉却让林莺的脸色瞬间惨白——

    他什么意思?

    他承认了他接近他只是为了稳住洛言?

    他怎么敢!

    林莺当场被气得脸色绯红,差点就要挥拳头揍人,但这个时候,沈栖屿却补充道:“我从林皑姐那里得知了你的过去,我在心里将你想成了一只脆弱的囚鸟,我觉得我是拯救你的英雄,就像童话故事里,王子拯救了公主,那就该得到他的战利品——那个柔弱而不能自理的公主。”

    “所以,这段日子以来,我每次看到你,心中涌起的都是救赎你的自豪感——你是一个柔弱又脆弱的公主,是被困在金丝笼里的囚鸟,你在等待王子的拯救,而我想成为那个王子。”

    “但我现在为我的想法感到抱歉——你不是我想的这样脆弱,只是被动地等待别人的拯救……你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学了很多。”

    林莺的脸色逐渐缓和了下来:“原来,你是这个意思……”

    沈栖屿又问她:“我妈曾经和我说,我创业的第一笔启动资金是你给我的,当时你给我的钱不多,但那是因为这些钱不是林家给你的生活费,而是你自己卖画赚的,对吗?”

    林莺的目光不自觉地游移:“你怎么忽然又提起这个?”

    ……还挺羞耻的。

    “所以这是我的错,”沈栖屿说道,“我明明早就知道你不是那个只会躲在被子里哭的小姑娘,却总是一厢情愿地觉得只有我才是那个救赎你的人,而忽略了在我的成长期间,你也在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

    “在佛罗伦萨的日子……不好过吧?”

    这是沈栖屿第一次问她这个问题——在之前,沈栖屿对林莺在佛罗伦萨的构想,都是一个衣食无忧只是没有自由的小公主。

    但当他正视这个问题的时候却发现,未必。

    果然,林莺沉默了一瞬,说:“我妈要给我请保姆,我拒绝了……因为我需要钱,我想攒钱……如果我一直活在他们的监控下,我就永远要受他们的控制。”

    “所以我拒绝了保姆,也没有像告诉他们的那样住市区的公寓,而是在郊区找了一间寄宿家庭……省下来的钱都攒着,在我国外的账户里,没有告诉他们……”

    “一开始没有人买我的画,我就去街边的公园里给人画画,什么我都画,只要给钱就行……”

    她仰起头,目光亮晶晶地看着沈栖屿,眼中是不服输的执拗:“我也会做饭,我也会挤公交车去上学,我也会做最基础的销售员,去推销自己的画……”

    她不觉得这些日子难熬,反而觉得这些时光是她一生中最自由、最充实的时光:“沈栖屿,我不是你以为的废物,我也可以自力更生……”

    “是,如你所说,我现在的画展举办得这样成功,我的画作卖得这样昂贵,没有多少人是真的喜欢我的画,他们都是冲着林家来的,我不否认,但是……”

    她的脸上是沈栖屿从未见过的光彩:“我不是只会被动地等着被明码标价的废物,我也在努力地寻找一条活路。”

    李曼曼和林新回对她多有控制,但到底养了她这么多年,她做不到就这样一走了之,像是爽文中的那样和父母断绝关系——或许是还没有攒够失望,她总是在该快刀斩乱麻的时候优柔寡断。

    林莺觉得自己还不够好,可她的模样落在沈栖屿的眼中,却绚烂得宛如色彩斑斓的油画,漂亮的仿佛吸纳了世间所有的色彩。

    这样的林莺让沈栖屿这样的心动。

    沈栖屿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悸动,低下头吻住了林莺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