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 32 章

作品:《[综英美]逃离哥谭斩杀线

    1.

    亲眼看到人之后,我总算是放心多了。

    我当即解除魔法,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当鸟当久了,突然来这么一下还真有点不习惯。

    原来人类的躯体这么重。

    我撑着吧台晃悠悠地起身,紧跟着脚下一软,差点趴到地上。

    ……不对!

    要说不适应那肯定是有的,但这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你还好吗?”

    说话的是个英国男人,他的口音很有辨识度。

    旁边伸出一只手,扶着我回到原位。

    我强忍着恶心和眩晕,勉强坐好。

    那家伙……

    我就知道不能太信任她,我这几天过得担惊受怕筋疲力尽,结果那家伙倒好,竟然穿着我的身体出门逍遥快活了。

    我脑袋里像塞了一团湿棉花,视线也对不上焦。

    眼前有三四个重影,模模糊糊地晃动着。

    我伸出手,一把按住对面那人的脸,固定住他的头,凑近了看,努力想看清他长什么样。

    我觉得他可能被我吓到了,坐在那一动也不敢动。

    我看了半天,只勉强认出那是个金发蓝眼的白男,长得还不错,身上穿了件卡其色风衣。

    以及,他脸上的胡渣有点扎手。

    我是个懂礼貌的人,对方帮了我,我至少得说声谢谢。

    “我是塞西莉娅,谢谢你。”

    对面的人似乎是咧开嘴笑了一下。

    “约翰·康斯坦丁,叫我约翰就好。”

    3.

    ……我觉得我好像幻听了。

    要不然我为什么会听到约翰·康斯坦丁的名字?

    4.

    我的酒瞬间醒了一半。

    等等——

    英国口音、金发、卡其色风衣。

    特征确实都能对上。

    但我依旧不愿意相信。

    我认为我的运气不应该这么差。

    但是另一方面,我又相信黑暗骑士确实能干出这种事。

    5.

    我猛地收回手,试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这下我是真醒酒了。

    虽然我还是有点想吐,但至少脑子已经勉强转了过来。

    康斯坦丁看着我,挑了挑眉毛:“你知道我?”

    那我可太知道了。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听说过、听说过。”

    约翰·康斯坦丁,魔法界远近闻名的守信人,从不坑蒙拐骗,认识的人都说好。

    康斯坦丁眯着眼睛看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了,刚刚忘说了,我的全名是塞西莉娅·温彻斯特。”

    我怕他对错了号,还特意强调了一句。

    “没错,就是迪恩·温彻斯特的温彻斯特。”

    康斯坦丁的表情也僵住了。

    6.

    哎呀,你瞧这事整的。

    这就叫有来有往。

    7.

    康斯坦丁靠在吧台上缓了好一会儿。

    他怀疑自己幻听了。

    要不然怎么会听到温彻斯特这几个字?

    8.

    我们尴尬地对视。

    9.

    在各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家都是魔法侧的大名人。

    当然,康斯坦丁也是。

    区别只在于我们家总是掺和上帝的家务事,而康斯坦丁更偏好和地狱里的魔王们纠缠不清。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温彻斯特偏商务,而康斯坦丁偏运动。

    10.

    “那个……”

    “其实……”

    我们一起开口,又一起闭嘴。

    怎么办,气氛更尴尬了。

    11.

    康斯坦丁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他对自己的好名声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

    当然,温彻斯特们比他好不到哪里去。

    但他还是想不通,为什么一个温彻斯特会出现在遗忘酒吧里。

    遗忘酒吧坐落于一个口袋维度之中,是魔法的聚集地之一。

    虽然遗忘酒吧在中心城、哥谭、伦敦、纽约等地都有秘密入口,但是想进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进入遗忘的酒吧有个小门槛,要求至少要能看破进门时的小魔法,找到进来的路,所以能进来的人就只有魔法师,或者至少有位魔法师引路。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她是怎么进来的?

    12.

    众所周知,虽然温彻斯特兄弟经常和天使恶魔列维坦搏斗,但他们确实是纯种人类,顶多就是体质上比常人更强壮一点。

    可是面前这个女孩——

    “你是个女巫。”

    康斯坦丁一句话就拆穿了我。

    我刚才头脑风暴出来的理由瞬间失去用武之地,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否认这一点,康斯坦丁都不会相信。

    没办法了。

    我在内心悄悄对他说了声抱歉。

    但这是我最大的秘密之一,我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13.

    康斯坦丁的每一根神经都在警告他远离那个女孩。

    明明刚才不是这种感觉。

    她身上突然散发出一种非常危险的气息,令他感到毛骨悚然。

    14.

    我看到康斯坦丁将身体的重心向后移了一点。

    他的动作并不明显,似乎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

    我看着他的眼睛。

    昏黄的灯光逐渐凝滞成更稳定的形状,映照在他的眼睛里。

    我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随后,蓝色的瞳孔开始缓慢扩散。

    15.

    我进入了康斯坦丁的大脑。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这里的一切还是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我几乎要放声尖叫起来。

    我在这里看到了地狱的烈火,在无边的黑暗中翻涌,就像是一片正在呼吸的海洋。

    火焰里有很多张痛苦扭曲的脸庞,我从没见过他们,却又觉得

    他们无比熟悉。

    他们一定是把我认成了康斯坦丁,纷纷向我涌了过来。

    “约翰、约翰——救救我!”

    “约翰,别丢下我……带我离开这里吧,求求你了。”

    “约翰·康斯坦丁,我恨你!怎么不是你去死呢……”

    好多好多人。

    我一步一步地后退,直到退无可退。

    “……我应该早点提醒你的。”

    熟悉的英音在我耳边响起。

    康斯坦丁从我身后出现,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不过我想,就算我说了,你还是会这么做。”

    16.

    康斯坦丁说得很对。

    我稍稍冷静了一些,在那些人扑向我之前退出了他的这层意识,来到了表层记忆的某个区间。

    这里是一间简陋的出租屋,东西摆得杂乱无章,遍地扔着翻开的资料和典籍。

    他拼命地翻找资料,突然之间,门铃响了。

    康斯坦丁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但他还是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瘦高苍白的男人,他黑发蓬松,穿着一身哥特风的黑衣,看起来神似theCure乐队的主唱罗伯特·史密斯。

    “我猜,”男人的眼眶中闪烁着星辰的光辉,“你就是约翰·康斯坦丁吧。”

    康斯坦丁打量着他,回道:“那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睡魔了?”

    “我有很多个名字。”

    黑衣男人不紧不慢地说,他把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语调轻柔优雅。

    “你可以叫我墨菲斯。”

    17.

    我确信我从未见过这个男人。

    但当我看到他之后,一种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熟悉感沿着我的脊椎爬上来。

    我好像被钉在了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下一秒,自称是墨菲斯的男人突然看向了我。

    理智告诉我,他不可能做到这种事,因为那只是一段记忆,一件早已发生过的事。

    可是另一方面,我却在为他的目光而感到战栗。

    18.

    我强行中止了链接。

    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

    明明是我要操控他的思想,却反过来因为他的一段记忆落荒而逃。

    我好像是条被抛弃在岸上的鱼。

    我浑身都被冷汗打湿了,一个劲地在发抖。

    “……他是谁?你记忆里的那个人,他是什么人?”

    康斯坦丁的状态和我差不多。

    他嘴唇有些发白,怔愣地看着我,似乎有很多话想说。

    19.

    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地狱侦探。

    面前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眼珠一转,康斯坦丁就猜到她要做什么了。

    但他有些低估了她的能力,没能第一时间建立起意识屏障,不小心就让她溜进去了。

    双输总好过单赢。

    抱着这样的想法,康斯坦丁决定反手黑回去。

    ——他做了个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