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天真是怎么被打击的
作品:《盗墓: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第二天一早,林黛开门发现台阶上搁着一大袋炸鸡腿,塑料袋上贴了张粉色便签,字迹圆滚滚的:“给归雁小狐狸的爱心鸡腿,看视频里你点头太可爱了!求不咬!……一个不敢进门的粉丝”
归雁蹲在袋子旁边,仰头看林黛:“老大,这算缘分到了吗?”
林黛看了看那袋鸡腿,又看了看便签上的字,嘴角动了动:“算吧,吃你的。”
归雁欢呼一声,叼出最大那只,尾巴摇成了花。塑料袋被风刮到墙根底下,它吃了几口又停下来,望着巷口那边,含含糊糊问了一句:“老大,明天还会有人放吗?”
林黛把门板推开半扇,想了想:“不知道。”
归雁把鸡腿骨头整齐地码在台阶角落,舔了舔爪子:“那我回头把那行字改改……‘鸡腿放门口就行,不用按门铃。’”
林黛没接话,转身进屋了,柜台上那两个掌印,在晨曦里又深了一点。
病房里消毒水味儿还没散,吴歇站在走廊里,靠着冰凉的墙怀疑人生。刚才三叔跟他吵了半个钟头,准确地说是吴歇单方面吵,三叔就躺在那儿,眼睛闭着装死。但吴三生装晕被识破之后,他就改装哑巴了。关于西沙海底墓的事什么都不肯透露。
护士进来换药的时候,吴歇摔门走了。他在解放路上晃了很久,从解放路晃到河坊街,又从河坊街拐进古董街。走了多少步不知道,反正胸口那团郁气怎么都散不掉。三叔在西沙待了十年,这十年里发生了什么,能让一个人连亲侄子都瞒着?
他点了根烟,没抽两口又掐了。抬头的时候,看见一块牌子:“老板有病,慎入。”
字是手写的,用的行楷,墨迹看着像前几天刚写上去的。牌子挂在店门口,门头上书:归雁小筑。吴歇愣了一下,这名字他见过。抖音上有个号,专门拍这家店的老板——爱穿古装,养了一只狐狸,但是走三步喘一喘,一拳还能打穿实木茶桌。
当时他就把这个视频发给了胖孖,胖孖说这是剧本,他说那肯定的,哪有人能病成那样还那么能打。
现在这家店就在他面前,吴歇站在门口没急着进。他先扫了一眼橱窗,里面摆着几件瓷器,隔着玻璃看不清真假。门是敞开的,能闻见一股幽幽的茶香。墙上挂着一幅字,上书泼墨的“打”字。
他的视线忽然移到了门口的狐狸身上,那狐狸尾巴绕过来搭在前爪上,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那眼神让吴歇多少有点不舒服,毕竟他是做古董生意的,见过当铺老朝奉看假货的眼神,跟这个差不多。
一定是错觉,。吴歇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口,迈过了门槛。
归雁把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目光最后停在他裤兜的位置。那里鼓着一小块,应该是装的钱吧,大概也许。
吴歇没注意那只狐狸的目光,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博古架吸走了。
紫檀木的博古架,从地面顶到天花板。他先扫了一遍,目光停在靠下那层的一只青花笔洗上。釉色润,底款规整,他下意识伸手翻过来看了一眼底——嘉庆民窑。品相确实好,他把笔洗放回去,指尖在裤缝上蹭了一下。
然后他的目光往上走,略过第三层的时候,整个人僵住了。
一只鸳鸯莲瓣纹金碗,碗壁上的莲花瓣在灯下泛着哑光。这跟他去年在陕博看的那只一模一样——不对,比那只品相更好。馆藏那只碗口有一道豁口,但这只没有。
碗旁边摊着一幅墨迹是朱熹的,他不是专门研究字画的,认不出真假。但他认得那个岁月斑驳的痕迹, 这种状态他只在二叔书房的暗格里见过一次。二叔说那是他这辈子收过最贵的东西,让吴歇连碰都不许碰,这里的朱熹比二叔那幅大两倍。
吴歇没敢再往下看,他把目光从博古架上撕下来,喉结动了一下,转头看向柜台的病美人老板身上。
林黛在擦一只玉镯,软布从镯面滑过去,头也没抬:“刚才你看的那只笔洗,嘉庆民窑。釉色温润,底款规整,品相完好,市价六万八。”
吴歇眼睛亮了一下,下意识把手伸进右边裤兜。手指碰到的是一张五十的,买烟花了十七,还剩三十三。三张十块的,几个钢镚儿,还有一张沙县小吃的优惠券——满二十减两块,今天到期。他把手抽出来,指间夹着那把零钱,摊在柜台上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
“八十三块五。”林黛的视线扫过那些纸币和钢镚儿,“零头都不到。”
吴歇的脸涨红了,他虽然买不起,但他还有一张嘴。
“老板,你这个青花笔洗是从哪收来的?嘉庆民窑现在市面上流通的不多,你这是从……”
林黛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没理他。
吴歇的目光落在那对翡翠镯子上,又开口了:“老板,这对镯子的水头真好。满绿通透,几乎没有杂质。这种成色的翡翠,除了被收藏起来的,都绝迹了。你是从哪……”
“缅甸。”
“那卖不?”“不卖。”
吴歇的话头被硬生生截断了。他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那你开店的目的是?”
林黛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眉头微蹙,她放下茶碗。 “等人来买,然后说不卖。”
吴歇活像被人往嘴里塞了一整个刚开的柠檬,酸得五官都拧巴了起来,赶紧转移话题:“那我要那个笔洗。”
归雁用爪子扒了扒林黛的袖子“宿主,他是吴歇。主角。天命之子。”
林黛抬眼,又把吴歇从头到脚扫了一遍,语气里带着嫌弃:“你身上总共八十三块五,你买得起?穷鬼一个”
吴歇被这话打击的体无完肤,嘴硬道:““我不穷,我是吴山居的老板,我是老九门吴家的大少爷,吴家不缺钱。”
“如何呢,又能怎?” 林黛眉角微蹙,“你吴家在本地确实很有名望,也很有钱。但吴家的钱,关你什么事?”
吴歇嘴角抽筋,脸色变了又变,没等接上话,林黛的打击接踵而来:“你二叔的钱是你二叔的,你三叔的钱是你三叔的,都不是你的。你进门前在门口站了十一秒,看橱窗的时候先看标价签——你这种人我见多了。家里有钱,但钱不在你手里。你那个铺子,多久没开张了?””
吴歇的手插回兜里,摸到那张优惠券的边角:“……九月。”
林黛把茶碗放下,现在是六月。她的目光落在他的口袋上,“你浑身上下所有的钱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块。不过你长得还行。你浑身上下也就那张脸值点钱。”
吴歇彻底破防了,但真正的打击还没完。
归雁慢悠悠地抬起右前爪,搭在林黛的手腕上。脑袋一歪,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表情。紧接着,左爪子竖起来,把中间那根指甲竖得笔直,对着吴歇的方向晃了晃。
“老大,”归雁的声音响起,“他是吴歇,本世界的天命之子。”
林黛低头看了归雁一眼,又抬眼把吴歇重新打量了一遍:“……那个穷鬼?”
归雁的尾巴摇了摇,林黛端起茶碗又喝了一口。
吴歇盯着归雁那只还竖着的爪子,喉咙有点干:“你这狐狸……是成精了吗?”
归雁把爪子收回去,翻了个白眼,整张狐狸脸上写满了三个字:不然呢。
吴歇不说话了。
林黛端起茶壶倒了一碗茶推过去:“尝尝。”
吴歇端起来一口干了,然后皱眉:“淡。”
“嗯。” 林黛点点头,“这身子就这口味,没办法。”
吴歇放下茶碗,沉默了一阵:“老板,你刚才说我穷,我反驳不了。但我今天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来看人和狐狸的。”
林黛看了他一眼 “人看到了,狐狸也看到了,走吧。”
吴歇站起来,走到门口。一只脚跨过门槛的时候停住了,手扶着门框回头看向柜台:“老板,你这家店,东西是真的,人也是真的,狐狸也是真的。”
“嗯。”
“……那我以后还能来吗?”
林黛抬眸看了他一眼。 “可以,带够钱。”
吴歇走出归雁小筑的时候,太阳已经往西偏了。他又看了一眼那块木牌——“老板有病,慎入”——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刚才跟三叔吵架的劲头还没全散,但脚步已经轻快了不少。他往吴山居的方向走,心里盘算着回去就把三叔的小金库找出来挂网上卖掉,怎么着也得凑够那只青花笔洗的钱。
归雁从柜台上跳下来,踱到门口,看着吴歇的背影消失在街角:“老大。”
“嗯。”
“他踩到我尾巴了,进门的时候。”
林黛低头看了一眼归雁缩回来的尾巴尖:“所以你刚才竖爪子是在报复?”
归雁把脑袋别过去,没吭声。
林黛把吴歇忘记的那张优惠券放进了抽屉里,归雁从门槛边站起来踱回柜台,跳上去的时候瞥了一眼抽屉的方向:“……你留着干嘛。”
林黛端起茶碗,没说话。
窗外的天暗了一层,街对面卖糖炒栗子的推车刚点起炉子,烟从门口斜着飘进来,混着傍晚的那种疲倦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