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赏菊

作品:《柔川(先婚后爱)》

    三日之后,九月初九。未中时分,周府后花园。

    秋风漫过,满庭菊花随风而曳,花消叶散处,亭台陡生。

    阁廊之上,策风捧了漆盘进来。

    “掌院,尚书夫人方才命人送来了这些。”

    周敬川不着痕迹地将视线从窗台收回,颔了颔首。

    策风放下东西,接着道:“那丫鬟还说了,这些酒点是沈姨娘特意为您准备的。”

    “沈姨娘?”

    周敬川微微蹙眉,终于正过脸来打量,只见漆盘上摆了一碟重阳花糕,旁边立了只玉壶春瓶。

    策风揣摩他神色,这才将酒斟出一杯递给他。

    白瓷盏中盛淡蜜,周敬川抿了一口。

    菊花清酒,倒是应景。

    见周敬川眉宇和悦,策风笑道:“掌院您方才来时也瞧见了吧,没想到沈姨娘年纪轻轻,这宴会倒是办得有模有样,不愧是掌院千挑万选……”

    “她办的?”周敬川将瓷盏一扣,拧眉道:“我何时授意让她做这种事了?”

    这反应叫策风始料未及,支支吾吾道:“尚书夫人说…说沈姨娘这些时日学规矩学得不错,自个也积极,便许她尝试一二……”

    周敬川冷哼一声,“为我选夫人,这种事她倒是积极…”

    瞥了楼下庭院一眼,只见几抹身影相织,赴宴的世家小姐们都是一样的绮罗鲜衣,光彩灼灼。

    唯独沈之柔一身不起眼的豆青,泯然其中。

    *

    “沈小姐!”

    清脆明亮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沈之柔从菊花丛中抬起头来,只见来人一身鹅黄花衫,巧笑嫣然。

    沈之柔恭敬一笑:“白小姐,今日的茶点可还用得习惯?”

    “那是自然!”白疏雨边说道边拱到她身旁,直贴她耳边。

    沈之柔以为她这架势是要说些什么要紧话,登时专注起来。

    谁知白疏雨只是低声笑道:“这回一点枣味也没吃着,还是沈小姐体贴!”

    沈之柔不禁掩帕而笑,也柔声道:“白小姐吃得惯便好。”

    两人在菊花丛前伫立了一会,沈之柔见白疏雨手上摆弄那些菊花,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便问:“白小姐可是有心事?”

    白疏雨四下望了一望,见无人临近,才叹气道:“今儿个表姐让你操办这赏菊宴,摆明了是要为我和周敬川说亲的…”

    沈之柔顿了一顿,才勉强笑道:“若是白小姐和二爷有缘,也是一件好事呢,尚书夫人也是为着白小姐考虑。”

    “我当然知道!”白疏雨哼了一声,从一旁捻了朵白菊,有一瓣没一瓣地掰扯,无奈道:

    “我虽不及沈小姐你生得美,但也不丑啊!可表姐非得将我打扮成这般夸张,还特意邀了些家世一般的小姐来,这一圈下来,我竟一个也不认得,你说说看,表姐这是何意?对我就这么没有信心吗?”

    沈之柔见她一朵花都薅秃了,又俯身拾了朵新的给她。

    安慰道:“华衣衬美人,我倒是觉得,白小姐这身装扮一点都不夸张,许是尚书夫人就觉得你值得最好的。”

    白疏雨一边撕花瓣一边叹道:“沈小姐你就哄我开心吧!”

    沈之柔又去捡新的花,一边道:“我说的可是真心……”

    “柔妹妹!寻你好久了!”

    沈之柔叫这声音吓到,手一颤,愣愣抬起眼,那人藕荷衣裳,是林蔓。

    林蔓也跟着俯身来帮她拾花,又拱手献给白疏雨。

    白疏雨没接,问沈之柔:“这是?”

    “光禄寺典簿家的小姐,林蔓林小姐。”沈之柔介绍道。

    白疏雨皱眉,懒懒道:“光禄寺典簿……哦,沈小姐,你们俩很熟吗?”

    “有过一面之…”

    “自是很熟的!”

    林蔓打断她,径直道:“我父亲和沈大人是同门,我和柔妹妹的嫡姐可是情同姐妹呢。”

    白疏雨打量了眼林蔓,又望向沈之柔,见她神情谈不上喜悦,心中隐隐明白了。

    “这样…”白疏雨笑了笑,抬手要去接林蔓手里的花。

    林蔓见状,立马一脸谄媚地将花递上前去。

    谁知白疏雨一个没拿稳,那朵花便直直摔下地面。

    林蔓自是连忙屈膝去捡,可白疏雨却惋惜道:“罢了罢了,今日也有些疲乏了,沈小姐,我们到内厅去歇会吧。”

    白疏雨和沈之柔走后,余下林蔓立在原地,死死盯着那一黄一绿的身影,手中白菊被攥成一团烂絮。

    *

    游园半日,转眼间院中白菊都染了一层金辉,远远望去,有如满园黄菊。

    暮意已至,宴席将阑,沈之柔跟在尚书夫人身侧后,一道送别来宴的小姐们。

    小姐们陆续都离了席,白疏雨却留到最后,拉着沈之柔的手,依依不舍道:“沈小姐…今日的赏菊宴办得真好,下次办这种宴会还叫我,知道吗?”

    沈之柔笑着点点头:“一定记得白小姐。”

    尚书夫人点了点她额头,薄嗔道:“这么舍不得周家…舍不得沈姨娘,那就赶紧嫁进来,省得我成日为你们这两个小丫头挂心!”

    “哎呀!表姐!”白疏雨拉起她的手来回晃了晃,“那是我不想吗!你也不看看,那周敬川可瞧得上我?”

    尚书夫人收了笑:“不得胡言,若他瞧不上你,怎会特意让我叫你来,你真是个傻的。”

    白疏雨一怔,有些心虚地瞥了沈之柔一眼,见她神色如常,这才松了口气,赶紧撒腿后撤,一边挥手道:“不说不说了,那我走了哈,表姐,沈小姐,我们下次见!”

    沈之柔目送鹅黄身影一点点远去,融在金色晚霞中。

    尚书夫人轻拍了拍沈之柔的肩,笑道:“看来你也舍不得疏雨,虽说她是我自家表妹,你是个聪慧的,定能看出此番我多少有些私心,不过这二爷迟早要娶妻,万一娶了个难相与的来磋磨你,还不如疏雨呢,沈姨娘你说是不是?”

    沈之柔点点头,恭谨道:“若是白小姐也心悦二爷,自是极好的。”

    尚书夫人一哂,“那丫头嘴硬得很,你别听她的,只不过这二爷也是个心思深的,你若有机会,还要烦你多为疏雨探探他的心意。”

    沈之柔连声应好,尚书夫人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又说了几句宴会办得好之类的客套话,便回院中去了。

    人去园空,夜色垂垂中,倒叫这满园的菊花显得寂寥了。

    沈之柔伫立原地出了会神,正想离去,却让人从身后扯住了。

    她疑惑地回过头去,只见夜色中,林蔓分明冲她笑着,那笑容却莫名叫人心里发凉。

    沈之柔犹豫道:“林…姐姐,你怎么还在这,我记得方才……”

    “我当然是专门来寻你的,柔妹妹。”

    “寻我,有何事吗?”

    林蔓将她一路拉扯到假山后,四周看了看,确认无人后才谑然笑道:“柔妹妹今日这赏菊宴办得可真不错。”

    沈之柔见她来者不善,将手缩了回来,低低道:“谢姐姐

    夸奖,若姐姐没有旁的事,还是早些回府为好。”

    “呵!”林蔓哼笑一声,扬唇道:“你如今只不过是这周二爷的小妾,还真把自己当女主人了?”

    沈之柔无意与她逞些口舌之快,转身就要离去,却又被一把攥住。

    林蔓恶狠狠道:“你只是一个庶女!就算嫁进周家也只是个庶女!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妾!以后他周敬川还会娶无数个比你年轻比你貌美的小妾!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得意到几时?”

    “林姐姐,我看在华姐姐的面上,最后再唤你一声姐姐,我们就此……”

    话未说尽,却让林蔓重重推搡了一把,后背撞上坚硬的假山,硌得骨头生疼,沈之柔有些恼怒道:“你为何要这般?”

    “我为何?”林蔓抱起臂,冷笑着打量她,“我倒要问问你,你和白家那位,特别是你,凭什么给我脸色看?”

    “林蔓,我们不曾给你脸色看…你为何要这般恶意揣测?”

    “我恶意揣测?哈哈哈!沈之柔,你不要忘记你是怎么嫁进周家的?你倒是一如既往会装可怜,但到底我们俩是谁更恶心呢?”

    沈之柔咬了咬唇,冷声道:“我的事与你何关?二爷都不计较的事,你凭什么来指责我?”

    “哈哈哈哈哈哈……”林蔓拍手笑道:“好啊,好啊,你如今还学会狗仗人势了,你说这事与我何关?沈之柔,你可知那日在赏荷宴上,推你下水的人是谁?”

    ……原来是林蔓。可她与林蔓素昧平生,为何要这般害她?

    林蔓见她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讥笑道:“你一定在想,我为什么要推你下水是吧?哈哈哈,你可真是个傻子,沈之柔,你以为你怎么有资格去那赏荷宴,只不过华姐姐将机会让给了你,可你一个庶女,凭什么总是这样出尽风头?真是让你白白捡了便宜,说到底,你能有今天,是不是还得感谢我和沈之华啊?”

    沈之柔皱着眉头,月色中,林蔓那张清秀的面庞却一点点扭曲起来。

    她从未想过,有一天,能用面目可憎去形容一个女子。

    那是一个曾经挽着她的手,亲热唤她柔妹妹的女子。

    可愤怒之余,她竟真叫林蔓的话语问住了。若没有这一推,她不可能放手一搏去攀附周家。

    渐渐的,一种让命运啃噬过的痛痒爬上脊背,她咬紧牙关,一把推开林蔓,颤声道:“林蔓,我既做了就是做了,我认命,事已至此,我也不同你计较了,你走吧,我也得走了…再晚些时分,二爷就该寻我不见了。”

    林蔓瞪她一眼,冷笑道:“沈之柔,算计来的东西,不会长久的,祝以后你还能这般装腔作势!”

    林蔓走了,后花园再一次变得冷清,沈之柔无力地沿着石壁滑坐在地。林蔓真可恶,可她,又能好到哪里去?

    与其唯唯诺诺,不如坦坦荡荡…不是吗?

    林蔓那直白的明晃晃的恨意,叫她有些想呕吐。

    林蔓说她装腔作势,可那日在翰林院,周敬川也是这般说她的。

    是了。她的确如他们所说,卑劣而不自知。

    明明,明明心中希望白小姐不要嫁进来,不要嫁给周敬川,不要和她同侍一夫,在面上却要一次又一次地笑着说违心话。

    沈之柔瞥见假山底一朵残菊,学着白小姐的模样,一瓣一瓣地撕,撕着撕着,视线就让水雾模糊了。

    眼底氤氲中,一双乌靴撞进。

    只听得一道比夜还凉的声音响起:

    “嫁给我,竟到了要你认命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