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面试

作品:《令颐小姐:干妈是个交际花

    “你表姑婆夸你懂事勤快、有眼力劲儿,比她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沉得住气。

    她那张嘴我是知道的,轻易不夸人。

    能让她说这么多好话,要么你是真不错,要么是你有本事,把她哄住了!”

    六丫头心里一紧,但脸上没有露出来。

    “你觉得是哪一种?”霍太看着她问。

    六丫头沉默了几秒:“表姑婆抬举我,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霍太微微挑眉,似乎对这个回答有些意外。

    她见过的女孩子里,被夸了之后要么忙不迭地谦虚,要么藏不住脸上的得意,像这样不卑不亢地把话挡回去的,倒是少见。

    她在心里又给她加了一分。

    样貌是老天爷赏饭吃,性格才是自己修炼出来的。

    这丫头的性格,是她见过的人里最适合在这种环境里生存的那种,不张扬,不露怯,每句话都恰到好处。

    霍太目光在她脸上又停了停,忽然进入正题:“叫什么名字?”

    “阿六。”

    她说完又觉得不够,补了一句:

    “在家里排行第六,阿爸没给起名字,街坊邻居都这么叫。”

    霍太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这名字一听就不是正经名字。

    随便起的排行称呼,跟叫阿猫阿狗没什么两样。

    她见过太多这样的姑娘,穷人家的女儿,多得连名字都懒得取,养到一定年岁就成了待价而沽的货物。

    “多大了?”

    “十七了。”

    “十七。”霍太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心中微微一动。

    她出嫁那年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嫁了个比她阿公还老的人,所有人都说她命苦,她自己倒不觉得。

    命是握在自己手里的,嫁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嫁完之后你得到了什么。

    “读过书没有?”霍太又问。

    “念过几年小学,在圣方女校。”

    “阿妈在世的时候坚持送我去的,后来阿妈走了,家里就不让念了。”

    “圣方女校?”霍太的眉毛挑了起来。

    “那可是洋人办的教会学校,你阿妈倒是有几分见识!”

    “阿妈说,女孩子也要能读书认字,以后才不会被人随便欺负。”

    六丫头说这话的时候,眸光微微闪了下,像是在回忆什么遥远的东西,但很快又恢复了方才的沉静。

    霍太忽然又换了一个话题:“读过什么书?我是说课外书,闲书?!”

    “学校里教过《论语》和《诗经》的选篇,《唐诗三百首》也读过一些。”

    六丫头想了想,又说,“后来在表姑婆那里,她书架上有几本旧,她腿疼不方便的时候,就让我念给她听……”

    “哦?”霍太来了兴致。

    “念的什么?”

    “《红楼梦》念得最多,表姑婆喜欢听,她说里头的人情世故写得透。”

    六丫头说到这里,嘴角微微一弯。

    “不过她只让我念前八十回,后头的她不要听,说是高鹗续的没意思,糟蹋了曹雪芹的好文章。”

    霍太终于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她算是彻底服了表姑相人的本事,以这孩子的资质,将来绝非池中之物。

    “能写会算吗?”

    “能,会写书信,算术也还行,算账记账都可以。”

    霍太点了点头,眼里多了一丝考量。

    会干活的女孩子不难找,但识字的已经筛掉了一批,识字还会算账的,再筛掉一批。

    更难得的是,这丫头说话条理清楚,不怯场,也没有穷人家孩子常见的那种缩手缩脚的畏缩相。

    “我还会做衣裳,身上这件就是我自己做的!”六丫头继续道。

    霍太的目光往她身上那件裙子扫了一遍,这回收起了随意,多了几分认真。

    “手艺不错,跟谁学的?”

    “学校里有家政课,教过一点基础,后来常去街尾的裁缝铺帮忙,看铺子里的阿婆做工,也学了不少。”

    “我喜欢做衣裳,看着一块布在自己手里慢慢变成一件衣裳,很有成就感。

    有时候买不起新料子,就把旧衣裳拆了重新裁,换个式样,也跟新的一样。”

    霍太靠在沙发背上,重新打量了一遍眼前这个丫头。

    有耐心,沉得住气,能写会算,还会一手漂亮的女红……

    她心里已经有了七八分的满意,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完。

    “家里还有什么人?”

    “阿妈已经没了,阿爸得罪人跑了,继母也回了娘家……”

    “姐姐们……也都已经嫁出去了……”

    霍太似乎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转瞬即逝,但六丫头捕捉到了。

    那笑里带着一丝了然,像是她已经听过了太多类似的故事,对这种措辞背后的含义心知肚明。

    “嫁出去……”

    底层人家卖女儿时都爱用这个词,好像换了个说法,买卖就变得体面了。

    她自己嫁给霍老爷的时候,外人不也说是“嫁入豪门”吗!

    她如今年纪不小了,在社交场上还能风光几年?

    身边这些男人嘴上说着爱慕的话,眼睛却永远追着更年轻的脸。

    她十九岁的时候,只要往宴会厅里一站,自然有人端着酒杯过来搭讪。

    二十五岁,她学会了在恰当的时机说恰当的话,让人觉得她不仅美,还有趣。

    三十岁以后,她要费尽心机地安排座位、制造偶遇,才能留住那些越来越不耐烦的目光。

    说到底,她不是在跟别人争,她是在跟时间争,而时间永远不会输。

    年轻女孩她有,但光有漂亮还不够。

    她需要的是能用的人,能在牌桌上帮她记牌,能在账本上帮她过目,能听懂那些男人们的言外之音,又懂得什么时候该装傻。

    这丫头有底子,再过三五年,等她把这套东西学全了,会是她的左膀右臂。

    想到这些,霍太心里已有了主意,目光顿时变得锐利了些。

    “那你可知道,我这边是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