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11

作品:《罪案现场,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

    “然后...我上去一刀就把她捅了。她连人带车摔在地上,我又补了两刀。然后把她拖到路边强奸了。”

    审讯室里安静了一下。

    “你都不认识她?”

    “不认识。”

    “她怎么惹你了?”

    “没惹我。”

    王强想了想,“就是觉得她讨厌。可能她那个样子,让我想起了某些人。”

    还有一次。

    王强晚上喝了闷酒,在街上溜达。

    走到一条马路上,前面有五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喝得脸红脖子粗,勾肩搭背地在路上晃。

    一边走一边大声说笑,占了半条马路,有人路过他们也不让。

    王强看着他们,越看越烦。

    凭什么你们能三五成群喝酒吃肉?

    凭什么你们有朋友有兄弟?

    凭什么你们活得那么嚣张?

    他快走几步,拦在了五个人面前。

    五个人愣了一下,看着面前这个不到一米六的小个子,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酒气。

    “你干啥?”

    领头的小伙子问。

    “要钱。”

    王强说。

    五个人互相看了看,然后笑了。

    “你他妈没病吧?”

    另一个小伙子笑出了声,“你一个人,我们五个人。你跟我们要钱?你看看你这小身板,风吹就倒,你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就是,牛逼克拉斯啊你?”

    领头的小伙子往前走了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王强:“哥们儿,你喝多了,赶紧回家睡觉去。别找不自在。”

    王强看着他。

    没说话。

    他从腰间拔出匕首。

    一刀捅进了领头小伙子的心脏。

    小伙子眼睛猛地睁大,嘴巴张着,发不出声音。

    他低头看了看胸口的刀柄,血从伤口涌出来,顺着衣服往下淌。

    “噗通”一声,他跪在了地上,然后整个人趴了下去。

    剩下的四个人酒全醒了。

    “杀人了!杀人了!”

    其他人尖叫着转身就跑,鞋都跑掉了一只。

    王强没有追。

    他蹲下来,翻了翻领头小伙子的口袋,找出一个钱包,里面有两百多块钱。

    然后站起来,擦了擦刀,转身走了。

    1999年。

    沈阳,一家小吃店。

    店面不大,十来张桌子,卖炒菜、面条、饺子。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雇了几个服务员。

    王强在这家店打工。

    他干活不惜力,端盘子、洗碗、扫地、搬货,什么都干。

    不爱说话,客人跟他说话他就笑笑,不大吭声。

    老板觉得这个人老实,能用。

    店里还有一个女服务员,叫林志贤。

    丹东人,朝鲜族,二十多岁。

    白白净净的,脸盘有点大,朝鲜族女人那种特有的富态。

    不算多漂亮,但看着舒服,老老实实的一个姑娘。

    林志贤干活不太利索,有时候上错菜,有时候算错账,被老板骂了就红着眼圈不说话。

    王强有几次看她被客人刁难,就过去把活儿接过来。

    “你去收拾那边的桌子,这桌我来。”

    林志贤感激地看他一眼:“谢谢强哥。”

    一来二去,两个人熟了。

    林志贤发现王强这个人话不多,但心眼不坏。

    店里搬煤气罐、扛面粉这些重活,都是王强抢着干。

    她搬不动的东西,喊一声“强哥”,王强就过来帮忙了。

    有些客人手脚不老实,看她是个姑娘,说话带荤儿,或者动手动脚。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王强就过来,黑着脸站在旁边,也不说话,就看那个客人。

    客人被他看得发毛,就不闹了。

    林志贤觉得,这个人靠得住。

    有一次,王强发烧了。

    烧到快四十度,在出租屋里躺着,浑身发烫,迷迷糊糊的。

    他从小到大没人管过。

    生病了就扛着,扛不过就硬扛。

    从来没有人在他生病的时候管过他。

    那天林志贤下班以后,发现王强没来上班,问了老板地址,找过来了。

    “强哥?强哥?”

    她敲门没人应,推了一下门没锁,进去了。

    王强躺在床上,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

    林志贤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吓人。

    她打了水给他擦身子,又跑了三条街去买药。

    王强吃不下去饭,她就熬了粥,一勺一勺喂他。

    几天以后,王强退了烧。

    林志贤坐在床边,看他睁开眼睛,笑了。

    “强哥,你好了?”

    王强看着她,没说话。

    他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

    他只知道,这个世界上,好像还有一个人对他好。

    但有些东西是改不了的。

    一个从小被全世界抛弃的人,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好,就突然学会善良。

    王强跟林志贤谈恋爱的那段时间,他还在杀人。

    2000年8月。

    凌晨四点多,天还没亮。

    沈阳,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

    一家干洗店。

    王强经常来这里洗衣服。

    这家店价格便宜,洗得也干净。

    但有一件事让王强很不爽。

    每次来洗衣服,这家的老太太都要多收他几角钱。

    别人洗一件外套三块钱,收他三块五。

    别人洗一条裤子一块五,收他两块。

    王强问过一次:“咋比别人贵?”

    老太太笑眯眯地说:“没有没有,都是一个价。”

    但下次来,还是多收。

    几角钱的事儿,王强没有再问。

    但他在心里记着了。

    他不是心疼那几角钱,他是觉得这家人看不起他。

    因为他是个打工的,因为他是外地人,所以这家人觉得他好欺负。

    王强心里这笔账,越滚越大。

    2000年8月的一天凌晨四点多,王强揣着杀猪刀,去了干洗店。

    他本来想杀干洗店老板的全家。

    但那晚干洗店的老板带着老婆孩子去走亲戚了,不在家。

    只有老太太一个人。

    王强翻窗进去的时候,老太太醒了。

    老年人睡觉不沉,听到动静就睁开了眼。

    借着窗外的路灯光,她看清了面前的人。

    “王强?”

    老太太认出了他,捂着胸口坐起来,“你咋从窗户进来了?你有啥事?”

    王强没说话,一刀捅过去。

    老太太倒在床上,血从胸口涌出来,把被子都染红了。

    “我又没有得罪你……”

    老太太捂着伤口,声音发颤,“你干啥杀我啊……”

    “你们整天多收我钱。”

    王强说。

    老太太愣了一下:“那你为啥不说呢?几毛钱的事儿,你说了我就不收了呗……”

    “我不愿意跟你们浪费口舌。”

    王强说。

    他又捅了两刀。

    老太太不动了。

    王强在干洗店里翻了翻,找到几百块钱,揣进兜里。

    然后翻窗出去,消失在凌晨的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