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 120 章
作品:《[全职]我现在很爱很爱我的比格》 办完入住,先去找张佳乐——方成锦还欠他一顿饭呢。
她终于舍得从行李箱上下来,摆出依依惜别的架势,仿佛这辈子再也不会用到行李箱了一样,张佳乐起先瞠目结舌,随后生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竟然心头发痒。
手指抵着下巴,他深沉地琢磨着:骑行李箱好像挺好玩的啊……
方成锦骑行李箱,孙哲平会说女人至死是少年,说她天真烂漫,然而假如张佳乐效仿,孙哲平只会评价:二十多岁了还没开智,真有出息。
他走过去,轻而易举地突破了社交距离,垂下眼问:“晚上和张佳乐出去吃饭?”
孙哲平比方成锦高上一些,此刻微微垂头,说话间的呼吸刚好燎过耳畔,这并非他的本意,只是角度太恰到好处,干脆将错就错下去,低低的笑声震着她的耳朵,“吃独食啊。”
张佳乐不满意了,“什么叫吃独食?”
方成锦甩了甩头。
“张佳乐给我送玫瑰花了,”然后坦然回答,还自夸起来,“这是回礼,我很有礼貌吧。”
她只挑关键词说,如果不是亲眼瞧见张佳乐给她寄快递,孙哲平几乎以为他送的不是冻干玫瑰,而是鲜花。
张佳乐得意地轻哼起来,“太有礼貌了,餐厅我都选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出门?”
为这一顿饭,他精心挑选许久,微赤册都快被他翻烂了,搜青岛约会餐厅搜到忘情,看完海景餐厅看高空餐厅,看完高空餐厅再看洋房餐厅,如果不是担心太过刻意,他都想干脆安排一顿烛光晚餐。
方士谦在旁边虎视眈眈,冷眼看着,心里却大度地想道:吃顿饭而已,算什么约会,张佳乐又能成什么气候,难道他敢当场表白?要是他敢,何必犹豫到今日,枯等良久,只见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
片刻后,方士谦将先前那些想法推翻,什么叫“换了又换”,那些停停走走的都是过客路人,怎么能算是留在她身边,妹妹身边从来都是他,从始至终没换过,哪来的别人?
这样想着,心里安定许多,又能从容地面对这一切了。方士谦只当张佳乐是临时工,而孙哲平是没能转正的实习生,他们如何能在他的大编制面前耀武扬威?
脸色多云转晴,变脸如翻书,孙哲平都看在眼里。他无所谓地笑了下,然后淡淡问一句,“你脸抽筋了?”
方士谦又由晴转阴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咬着牙道:“不劳你费心。”
“啥?抽筋了?”
一听这话,方成锦立马对哥哥的脸蛋上下其手,假意要为他放松面部肌肉,实则乱摸一气,左掐掐右碰碰,单纯是在找乐子,把他的脸当面团捏。
正乐着呢,又见方士谦紧抿着唇,压抑着呼吸,他深吸一口气,太阳穴跳了两下,方成锦连忙把那笑意吞下,摆出一副严肃神情,一本正经地道:“现在好多了吧?”
“是啊,”方士谦假笑,“谢谢你啊。有这样的妹妹,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方成锦听不出好赖话,闻言立刻得意起来,她仰了仰脖颈,扮演起一只骄傲的天鹅,“哼哼,知道就好。”
“小混蛋。”方士谦压低声音说,虽是责备的语气,里头的亲昵却快要溢出来了,“就知道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抬起手,细腻地整理好妹妹额前凌乱的碎发,嗔怪般屈指蹭了下她的脸颊,心中妹夫瘾大发,冒着泡沸腾起来。
见此情景,张佳乐不禁和孙哲平对视一眼。
赛场局势变化莫测,很多时候不能靠语言交流,来不及打字,只能凭借默契。
繁花血景搭档近三个赛季,自然培养出许多默契,譬如此刻,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消对视一眼就能读懂彼此眼中的含义。
张佳乐眨了眨眼:这方士谦是不是太放肆了?他以前是这样吗?
孙哲平挑了下眉:谁知道。
但他没有否认,也没有反对张佳乐的意见。
——她们就是莫名其妙地变得更亲密了。不知何时,方士谦不再和方成锦保持距离。
张佳乐没往那方面想,孙哲平却是想到了。
她们仨认识得太早,早在进入职业圈前就打了不少交道。那时候方士谦对方成锦是什么态度,今日此时又是什么态度?
其中的变化,孙哲平看得分明。
他不再躲闪,也不再回避了,反而坦然和她黏在一起,有兄妹关系这层挡箭牌,他做什么都不算出格,做什么都有道理,自有大儒为他辩经。
只要方士谦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去亲方成锦的嘴,就算他在高朋满座中将隐晦爱意说到最尽兴,大多数人也只会由衷地感叹:终于看到正常的兄妹关系了。
那种可能性太微小,太不合常理,似乎离现实太远,至多出现在艺术创作里,没人会联想到那一层,正常人谁会想那么多?
她们毕竟是兄妹,贴贴脸拉拉手也很正常。
孙哲平却不这么想。
——此时此刻方士谦看方成锦的眼神,和他看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情意如石子似树枝,接连沉入眸底,填满眼中的海域。他至今还在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又怎么会不懂。
方士谦这是超进化了。
这感情毕竟不为世道所容,一旦暴露,外界压力足以把她们压死,孙哲平当然不希望方成锦被压得扁扁的,不希望她因此喘不过来气,所以他只当今天什么也没发现过。
不过,以他对她的了解……她也是个没心没肺的,想来不会在乎这些,既然敢做就不怕外人评说。
这种目空一切、目中无人的劲头,也是他所欣赏的。他正是因此而心动的。
方成锦已经走远,临别前笑盈盈和他说再见,脸上不见一丝阴霾,无忧无虑,孙哲平收回视线。
微草办完了入住,要先去房间放行李,方成锦还打算去骚扰下楚云秀。
烟雨到得早,楚云秀干脆睡了一觉,这会儿刚醒,困意未消,正是懒得动弹的时候,听说方成锦待会儿要出去,便让她随便打包带回来点什么,她打猎到什么她就吃什么。
“我很好养活的,姐姐。”楚云秀懒洋洋地说,刚睡醒,头发还是乱的,方成锦被她逗笑,俯身和她闹起来,把她的鬓发弄得更乱。
“不知道几点回来呢。”方成锦说,“我尽快啊。”
“算了吧,”楚云秀又说,“正常速度就行,我看百花缭乱的自动手枪也未尝不利。”
张佳乐打得是什么心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楚云秀也不例外,只有方成锦不拿正眼看这顿晚餐,吃顿饭而已,有什么特别的?
她困惑不已,但满心想着速战速决,别把家里孩子饿着了。
张佳乐欲哭无泪。
他最终选了一家海边餐厅,照理说海景没什么好看,昆明有滇池翠湖,虽然湖光不能与海色相提并论,但水天一色谁没见过,可是又想到吃完饭可以在海边晒月亮遛弯,顿时十分心动。
结果呢,遛弯的步骤被方成锦一刀切去了,她说着急回去喂孩子,说什么也不能饿着嗷嗷待哺的楚云秀。
餐桌上气氛正好,海风摇曳,有些湿润,轻轻拍过面颊,他伸手指了指,说她头发乱了,她闻言一挽鬓发
,动作利落。
其实不打理也好,她的发丝随风飘扬,快要融入夜空,自由又洒脱,怎么样都好。
似乎是菜品很合口味,她抿起嘴笑了一下,眼眸闪着光,他眼前两轮月亮,一轮高悬天上,一轮镶在她眉间,镀出一层朦胧光晕,点缀着眼睫。
那时一切都好,张佳乐说着精心准备的话题,把她逗笑,于是他也跟着笑,两道笑声交织成悠长曲调,在夜中静谧流淌,他滴酒不沾,喝的是果汁饮料,却也尝到了微醺的味道,心里的水波随着不远处的海面一起荡漾轻摇。
脸颊发红,谁知是霓虹灯在照还是情绪上升。
最后给楚云秀打包了蟹钳捞面,一份甜品一份薯条,张佳乐说:“我们那里,滇池的海鸥也喜欢整点薯条。”
他瞎说的。
方成锦又笑了。她微微偏过脸,撑着腮看向他,“你说云秀是海鸥啊?”
“我可没这么说啊。”张佳乐摆着手连连否认,脸上的笑意压不住,“你别害我嘛!”
“看你表现啦!”她说,声音像海浪,层叠拍来,将他卷入水底,咕噜噜冒起泡泡。
他在海底凝望海面,只觉得那水波翻涌的褶皱如同玻璃糖纸。
到这里为止,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完美得像一场虚构的梦,张佳乐必须要很用力地掐自己的大腿,才能确认这是真实世界,而非虚幻的泡影。
假如这是梦,那他早就笑醒了。
美梦终有破碎的一日,饭后张佳乐提议去海边散步,蓝调夜景让人见之欲醉,浪漫的心思乘着醉意翻涌起来,他故作不经意地提起,“正好在海边,要不要溜达溜达?”
“不要。”但方成锦说,“我要回去找云秀。”
听到这句话,张佳乐无形的兔子耳朵抖了抖,立刻耷拉下来,失落之色鲜明。
他要变成垂耳兔了。
哭丧着脸,眉毛都垂下来,但因为人生得秀气,反而有一种忧郁的氛围感,方成锦浑然不觉他那些少男心事,见此还笑,“你在摆造型吗?要不要我给你拍照?”
“好吧……”张佳乐有气无力地说,“拍合照,回头发微博吧。”
合照也不错啦……他想着。
画面定格的那一刻,恰逢一阵风,同时吹乱她们两人的头发,颜色各异的发丝几乎融在一起,在风中相依相偎,方成锦看着照片玩心大起,说要给他编辫子。
她真的会编辫子吗?张佳乐很怀疑。
方成锦的确不会,那些精细的手艺活她向来做得不好,粗暴点的倒是颇为精通,而编辫子显然属于前者,她细长的手指动作不停,每一根指骨的线条都是秀韧动人的,偏偏编得歪歪扭扭,令人不忍直视。
张佳乐却并不觉得可惜。
海边有小贩卖花,方成锦买了一捧,从中挑出一枝,是淡粉色的芍药,她的辫子编得不好,松松垮垮,很快就散开了,一做二休,干脆放弃,转而取出那枝芍药,绾进他发间做钗子。
那句宣传词是怎么说的来着?簪花、美丽、前世今生,三者挂钩。但他已经很漂亮了,睫毛抖动,眼神忽闪,微微抿起唇,鬓边粉花映着脸庞,不及他漂亮,眼中细波粼粼,夏日里乍现春光。
宜静宜动,宜喜宜嗔,大约正是这样。
方成锦围着他转圈,眼睛亮起来,说:“张宝钗!”
“不能因为拿花当钗子就碰瓷宝钗吧?”张佳乐吐槽说,“我还说你是方黛玉呢。”
谁都没有好好念书,一上课只知道打瞌睡,哪里读得懂红楼,可是看着她,唇角便为她牵动,不自觉也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