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粉笔数字

作品:《拒当接盘侠后,我成了首富

    陈建国站在窗边,手按在口袋里两张照片上。路灯重新亮起,巷口那个牛皮纸信封还在原地,风把它掀开一个角,露出边沿的白纸内层。

    他摸了一下口袋里的钥匙串,钥匙在手里发出轻微的碰撞声。他在原地站了三秒钟,手指收紧成拳,然后放开。他转身,拿起了门边鞋柜上的手电筒。

    “我去一趟。”他说。

    脚步声从后面传来,苏晚穿着拖鞋跟到门口。“你一个人下楼?”

    “就巷口。”

    “我看见有人影。”她压低声音,手指搭在门框上。

    “所以我更要去。”陈建国侧身绕过她,把钥匙插进锁孔,转动时发出清脆的卡嗒声。

    他下楼时没有跑,脚步稳,踩在台阶上的声音间隔均匀。楼道里的声控灯一层层亮起来,又在他身后一层层熄灭。他走到一楼出口时,在门厅停了半步,先侧头从玻璃窗看了一眼巷口——路灯下地面空着,只有那个信封,被风吹得微微翻动。

    没有人。

    他推开门走出去,脚步踏在水泥地上,鞋底摩擦沙石发出细微的声响。他走到信封前,先看了一下四周:左右巷子口没有人影,对面窗户暗着,连猫都没有一只。他右脚踩住信封一角,防止它被风吹跑,然后蹲下。

    他没有立刻捡起来,而是先看粉笔写的数字——9407,白粉笔写在牛皮纸面,笔画粗,尾端有粉笔在粗糙纸面上拖出的细纹。数字斜斜的,像是随手写的。他伸手捏住信封边角,拇指和食指夹住纸面,避开粉笔字那一面,把信封拿起来。

    信封没封口。

    他在路灯下犹豫了两秒——是站在这看还是回办公室。他很快决定,把信封塞进外套内袋,和那两张照片叠在一起。他站起身,扫了一眼四周,转身往回走。

    苏晚站在一楼门厅等着,两手抱着胳膊。她借楼道灯光看清他脸上的表情,没有追问他在外面看了什么,只是让开路让他先进门。

    回到二楼办公室,陈建国把门关好,拧上锁扣。他走到办公桌前,拉开台灯,把牛皮纸信封放在灯光下。

    他展开信封的开口,用两根手指撑开,里面只有一张纸。纸是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格线浅蓝,纸边有撕扯留下的毛刺。纸对折了三次,捏在手里只有半个巴掌大。他把纸展开,铺平在桌上。

    纸面上只有一行圆珠笔字,蓝色墨水,笔画均匀——

    “别翻9407,已经有人翻过。”

    字迹平稳,起笔收笔干净利落,不像慌张时写的,也没有抖动的痕迹。写这句话的人手很稳,而且写完了居然没有多写一个字,连标点都没有。

    陈建国把照片背面徐凤莲的字迹和这行字并排放。他用手指分别点了一下每个字的笔画起落,来回比较了好几遍。

    徐凤莲的字起笔重、收笔急,横画上扬,竖画偏短,“林”字的撇画有明显的回带习惯。而这张纸条上的字,起收平稳,每一笔都压到底再提起来,横平竖直,没有多余的笔锋。

    不是同一个人。

    苏晚把纸条接过去。她把纸条举高了一些,借台灯的光从背面看。纸的背面有压痕——不是圆珠笔直接留下的,是从另一张纸上带下来的,是垫在上面写字时,笔尖压过纸面留下的凹痕。

    “拿铅笔来。”她说。

    陈建国从抽屉里翻出一支HB铅笔,削尖的。苏晚接过,把纸条背面朝上放在一张白纸上,用铅笔侧锋在纸条背面轻轻涂抹。铅笔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音,灰色铅粉覆盖了纸面,只留下凹痕处显出白色的线条。

    一行字慢慢浮出来——“沈清禾不在”。

    四个字加一个标点,字是宋体手写体,不是圆珠笔,是钢笔写的。笔画压得很深,写这几个字的人用了很大力气,字迹中带着明显的力度感。最下方的“不”字,起笔处有一个明显的顿点,笔尖停留的时间长,墨迹渗进纸纤维,形成一个深色的墨团。

    写“沈清禾不在”的人和写“别翻9407”的人,力道完全不同。

    但那行圆珠笔字,写这句话的人,他的“翻”字右半部分的写法——和他此前在旧档里见过的某张纸上的字,非常相似。

    陈建国拿起放大镜,凑近了看那个“翻”字。右半边的“羽”,左竖短、右竖长,底部的提横微微上扬——和他见过的那张单据底票上的字迹,完全一致。

    他把放大镜放下来,手停在纸条边沿。

    “别翻9407,已经有人翻过”——写这句话的人,是故意留的。对方知道有人会来会看见。他知道有人已经翻过9407。

    写这句话的人,他认识。

    陈建国把纸条小心地收进一个新的透明文件袋里。他靠在椅背上,脑子里把线索过了一遍:9407里那张照片,徐凤莲的字迹,纸条上的圆珠笔字,还有“沈清禾不在”这行压痕。这几个信息像是在一条线上,但仍然缺一个扣子把线头收住。

    房东电话回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陈建国拿起话筒,按下回拨键,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

    “你之前说锁被人撬过,什么时候的事?”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呃……具体时间记不清,大概三四个月前吧。我那天去那边收水电费,发现锁孔歪了,锁芯上面有撬痕。”

    “换新锁了?”

    “换了。我当时还在门框边上钉了一块铁皮补缝隙。”

    “除了你,还有谁配过钥匙?”

    房东沉默得更久了。电话里能听到对方手指在话筒上摩挲的声音,像是在犹豫什么。“配钥匙的没几个……我没给别人配过。”

    苏晚站在陈建国身边,眼神示意他继续往下追问。她嘴唇微启,无声地说:女人。一张姓沈的女人。

    陈建国握着话筒,换了个手拿。“是不是有个姓沈的女人找过你?”

    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

    三秒。

    五秒。

    房东的声音低下去,明显比刚才低了一个调。“你说的——”他清了清嗓子,“有个女人,说是以前租户,回来拿东西。我看她面熟,就给了她半天钥匙。”

    “长相。”

    “四十多岁,背有点驼,说话声音薄,嗓门不大。穿一件灰蓝色的工作服,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她说她以前在后勤干过,我对她有点印象。”

    陈建国和苏晚对视。徐凤莲。

    “你把钥匙给她之前,她提前来问过?”陈建国追问。

    “倒也不是。她是那天下午突然来的,在门口等着。我当时正巧路过,她就跟我说想回老房子拿张旧照片。我就——”

    “你让她进去了?”

    “就半天。她第二天一早就把钥匙从门缝塞回来了。”

    “你确认是她本人?”

    房东又沉默了一下,话筒里传来吞咽声。“她背有点驼,侧脸轮廓我也认得……应该是她。”

    陈建国挂了电话。房东说的时间点——在他第一次发现那张被剪掉脸的照片复印件之前。徐凤莲在那之前已经回永和巷7号翻过什么。她拿走了某样东西,或者放下了某样东西。照片,那张合影,九四年七月十三日拍的。

    不管怎样,她来过,他找过,她翻过9407。那个“已经有人翻过”的人,就是她。

    而写“别翻9407”的人,他知道这句话本身,就是今晚灯下的那个消息。

    陈建国站在办公桌前,把三样东西摆平:牛皮纸信封、圆珠笔纸条、铅笔压痕的白纸。四线摆开,他在桌沿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手肘搭在桌沿,手心撑着下巴,目光从左上角移到右下角,最后定在铅笔压痕那张纸上。

    压痕显示出“沈清禾不在”五个字,下面还有一行,刚才涂铅笔时没有完全露出来。他把纸侧过来,借着强光再看,发现那行字下方,还有一行更浅的压痕——

    “她在你左边。”

    陈建国愣住了。他缓缓转头看向自己的左边——办公桌东侧,靠墙放着两个档案柜,柜子之间有一个空档,那里放着一张半开的折叠床,铁管支架已经有些锈迹,床垫在中间折叠,露出底下的铁质网面。

    那是周磊偶尔加班睡的地方。

    他站起来,绕过办公椅,走到折叠床旁边。铁管支架和网面之间有一个缝隙,不大不小,刚好够塞进一个有些厚度的信封。

    他蹲下来,伸手探进床头和床垫之间的缝隙。指尖碰到一个纸角,硬硬的,滑滑的。他用手指夹住那个角,缓缓抽出——是一个白底练习册大小的旧信封。信封表面很干净,没有灰,是最近才放进去的。

    他抽出来,信封捏在手里能感觉到里面的东西——硬的,像照片。他没有立刻打开,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看向苏晚。

    苏晚站在他身后两米处,没有靠近,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他打开信封口,伸手进去,取出里面的唯一一张纸。

    一张照片。

    和他在永和巷7号找到的那张合影一模一样——同一场景,同一背景,同一个角度,穿灰色工作服的年轻女人和林秀珍。但这一张上,那个被刀片刮掉脸的女人,脸上完好无损,露出一张完整的脸。

    女人的眉眼清秀,目光有些疲惫,嘴唇抿着,带着一点不自然的笑容。她的脸型有些长,下颌骨分明,额头饱满,留着一头短发。

    陈建国翻过照片。

    背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这是徐凤莲。9407是我妈藏钱的地方。”

    落款没有名字,只有一行日期:

    9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