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三天

作品:《鉴香溯源女强,偏执前夫火葬场

    敲门声响了两下。

    她过去开门。陆聿珩站在门口,手里拎着菜,塑料袋勒在指头上,印出两道白痕。“买了鱼。”他把袋子往上提了提,目光越过她肩膀,落在客厅那张桌子上。

    蓝布摊开。铅笔头。半张皱纸。

    他的脚步停在门槛上。塑料袋响了一声,勒紧的指头又白了一分。

    钟叔从桌边直起身:“少爷。”

    “钟叔。”陆聿珩进门,把菜放在鞋柜上,没换鞋,先走到桌边。

    钟叔朝她点了点头,拉开门出去了。老头走到楼道里,回头看了一眼。门关上了。

    陆聿珩站在桌前,低头看。他没碰那半张纸,先拿起了铅笔头。

    捏起来,翻了个面。又翻回来。

    “这是我的。”他把铅笔头捏紧了一寸。

    “我知道。”她把椅子拉开,坐下,“牙印是你的。笔杆上啃的,你十六岁那年的习惯,现在改掉了。”

    他捏着铅笔头,没坐下。拇指在笔杆上那圈牙印上摩了一下,很轻。

    “它怎么在你这?”他抬起眼。

    “宋知远寄来的。”她往椅背上一靠,“今天下午,托钟叔转交。他说这东西在他那放了十六年,该物归原主了。”

    他的下颌绷了一下。

    “背面还有字。”她把半张纸抽过来,推到他面前,“你自己看。”

    他低头。那行字撞进眼睛里——“第三件,他做了。我作证。——宋”。

    他捏着铅笔头的手停了。停了三秒,把铅笔头放回蓝布上,放得比刚才远了半寸。

    “他作证,”他把铅笔头转了个面,“不算数。”

    她偏了下头。“为什么不算?”

    “这件做完的时候,他在场。”陆聿珩的声音很平,“在场的人的证词,不能算证词。他证的是我,也是他自己。”

    她指尖在桌面上点了一下:“这么说,第三件真的做完了。”

    他不答。

    “半张纸上写的是——‘苏叔叔,笔我——’”她把纸转过去,断口朝他,“后面是什么?笔我什么?”

    他看着那个断口。纸被水泡过,纤维涨开了,断口毛毛糙糙。他伸手,指尖碰到纸的边缘,又收回来。“笔我送出去了。”

    “送给谁?”她往前凑了半寸。

    “现在不说。”

    “送给谁,”她重复了一遍,“能比我爸还说不出口。”

    他不说话了。他咽了一下,视线从纸上抬起来,落到她脸上,又落回去。他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了。坐下的时候膝盖碰到桌腿,磕出一声闷响,他也没躲。

    她伸出三根手指。“三天。”

    “……什么三天?”

    “你刚才在楼下给我发消息,说‘这个嗯我也记上了’。”她掏出手机,把那条消息翻出来,屏幕朝他,“你记性是全班最好的。我只给你三天,你把第三件完整说出来。当着我的面。”

    “一周。”

    “三天。”

    “五天。”他看着她,“这件事我藏了十六年,开口不是拧瓶盖。”

    “十六年。”她把手机扣在桌上,“利息按天算。你藏一天,利滚一天。三天,不少了。”

    他盯着她看了五秒,笑了一下,很短,没出声。

    “好。”他往椅背上一靠,“三天。”

    “这半张纸放你这。”她把纸推过去,又加了一句,“三天后,你拿完整的来换。笔送出去了,送给谁,为什么是第三件,为什么宋知远在场——一条一条,说全。”

    他伸手去拿纸。拿到一半,停住:“换不了呢?”

    “换不了,”她站起来,居高临下看着他,“我就去找宋知远拿原件。他说了,原件在他手里。到时候你说的和他对不上的地方——”

    她顿了顿。

    “你就欠我两件。”

    他仰头看她。这个角度他看了很多次,五年前她仰头看他,现在倒过来了。他捏着那半张纸,纸角在掌心里慢慢皱了。“对不上,你就信他的?”

    “我谁都不信。”她转身往厨房走,“我只对账。你俩的口供摆在一起,哪边缺,哪边补。”

    她走了两步,又停下,没回头:“鱼拿出来。晚上做鱼。”

    “……你留我吃饭?”

    “菜是你买的。”她头也没回,“我不占人便宜。”

    厨房里水响了。他把鱼接过去,刮鳞,开膛,动作很熟。她靠在门框上看。他背影对着她,肩膀比五年前塌下去一点,又比半年前直回去一点。

    “陆聿珩。”

    “嗯。”他没回头,刀在鱼腹上走。

    她换了个姿势靠着门框。“宋知远为什么这时候寄这个?”

    刀停了半拍,继续走:“不知道。”

    “他作证,对你有利。”她把手臂抱起来,“他把你藏了十六年的东西捅出来,等于帮你开口。他图什么?”

    “图的东西多了。”他把鱼冲洗干净,甩了甩手,“他现在在被告席上。他每一句话,都有价格。”

    “包括这句证词。”

    “包括这句证词。”他转过身,手撑在灶台边,“所以你别只拿着这半张纸高兴。他作证是真的,他算账也是真的。两件事不冲突。”

    她看着他,没接话。水开了,壶盖跳了一下,他转身下面。面条下去,筷子搅开,白汽腾起来,糊了他半张脸。

    她退回客厅,坐回桌前。

    蓝布还在桌上。铅笔头孤零零躺在布中央,一截指甲盖长的旧木头,牙印磨得发亮。

    她拿起来,对着灯。

    牙印。笔杆。侧面有一道划痕,很浅,她一直以为是磕的。灯光斜过来,划痕边缘投出一道细影,她眯起眼,把手机电筒打开,光柱压上去。

    划痕是个字。刻的。笔画的轮廓磨圆了,可骨架还在。

    一个“苏”字。

    不是“陆”。

    她捏着铅笔头,坐在灯下没动。厨房里水声、锅铲声一下一下,隔着一道门,听得很清楚。

    她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

    他背对着她,正往锅里下一把青菜。她说:“陆聿珩。”

    他回头。

    她把铅笔头举起来。刻着字的那一面,朝着他的脸。

    “这上面的字,”她把铅笔头又举高了半寸,“是你刻的?”

    锅里的水扑出来,浇在灶台上,滋滋地响。他没有关火,也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