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食不厌精
作品:《春深不归臣》 关于任舒舒,真正让沈仪注意到的是任舒舒的饮食习惯。
有一日厨房送来午饭,四菜一汤,荤素搭配,在沈府下人里面算是不错的伙食。沈仪和任舒舒同桌而食——虽是主仆,但沈仪向来不拘小节,吃饭时让任舒舒坐在下首一起吃。
任舒舒夹了一筷子清炒时蔬,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动作忽然顿了一顿。
那停顿极其短暂,短到若是旁人根本不会注意。但沈仪常年在外跑商,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对人的动作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她注意到任舒舒咀嚼的动作放缓时的犹豫,那犹豫的忍耐在沈仪面前是藏不住的。
沈仪夹了一筷子同样的菜放进嘴里,尝了尝。新鲜的笋尖,配了一点腊肉,味道不错,咸淡适中,不算难吃吧?
“这饭菜不合胃口吗?”
任舒舒摇了摇头,将口中的菜咽了下去,语气平缓:“没有,很好吃。”
但沈仪注意到,接下来任舒舒只动了那道清蒸鲈鱼和一碗白饭,那盘清炒时蔬再也没碰过。
第二日,厨房送来的是红烧肉、炒白菜、豆腐汤和一小碟酱菜。任舒舒吃了一口红烧肉,眉头又隐隐皱了一下——那肉炖得老了,肥肉部分不够软糯,瘦肉又有些柴。她只吃了一块就停了筷子,转而吃白菜和豆腐汤。
第三日,厨房换了师傅,做了一道桂花糯米藕。任舒舒吃了一口,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那种亮光转瞬即逝,但被沈仪看在了眼里。
沈仪不动声色地夹了一块藕,咬了一口。确实好吃,藕片脆嫩,糯米软糯,桂花蜜的甜度恰到好处。
饭后,沈仪把任舒舒叫到跟前,双手抱胸,歪着头看她,眼神里带着一种夹杂着好奇的审视和玩味。
“我说任舒舒,你一个卖身葬父的可怜人,怎么口味这么挑剔?”
任舒舒心中一凛,但面上不显分毫。她露出一个茫然的表情,像是没听懂沈仪在说什么:“小姐此话何意?”
“别装了,昨日的清炒时蔬,你没吃,是因为笋不是当季的,所以有点发苦。今日的红烧肉,你只吃了一口,因为肉炖老了。这桂花糯米藕你倒是多吃了两口,因为——”
“因为你以前吃过这种东西,而且吃得出来好坏。”
没想到被沈仪看出来了,沈仪比任舒舒想的要聪明,同时自己的口味比任舒舒想的要耐受度低——由奢入俭,实则不易。
“我不需要你解释。”沈仪的语气忽然淡了下来,带着一种点到为止的疏离,“你有你的过去,我管不着。我只是提醒你一句——在这个家里,你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别挑。还有很多人在大街上卖身葬父吃不到府里的伙食,同样是流离失所的人群,你比很多人都幸运,要珍惜当下的生活,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沈仪说的很有道理,要不是她,任舒舒心想自己可能早就暴尸荒野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就是寄人篱下当个侍女嘛,她一样也能好好生活。
“行了,收拾碗筷去。”
任舒舒低着头,应了一声“是”。
等沈仪走远了,她才慢慢抬起头来,目光落在桌上那碟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桂花糯米藕上。
沈仪是个聪明人,这种聪明,是一种危险,也是一种机会。聪明的人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但一旦让她相信了你,她就会成为你最坚固的盟友。
任舒舒垂下眼帘,将桌上碗筷一一收好,端着托盘往后厨走去。
脚步平稳,面容平静。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任舒舒在沈府的生活渐入正轨——说是“正轨”,其实不过是她学会了如何在沈仪的挑剔中生存。铺床叠被依然不算好,但至少不像最初那样惨不忍睹;女红依然一塌糊涂,但沈仪已经不指望她拿针线了;梳妆打扮依然手忙脚乱,但沈仪已经习惯了自己梳头。
唯有一样东西,任舒舒始终改不了—那就是她的嘴。
她不是故意挑食,实在是二十年的宫廷生活已经把她的味觉养得精细到了骨子里。一道菜端上来,她几乎本能地就能分辨出食材的新鲜程度、火候的精准与否、调味是否得当。这些东西刻在她的味蕾上,刻在她的血液里,不是她想改就能改的。
沈仪对此心知肚明,但不再多说什么。她只是会在厨房采买的时候多吩咐厨房一句“今天买点新鲜的笋,别又是老的。”或者在炖肉的时候特意嘱咐厨子“排骨多炖一会儿,炖到入味再出锅。”
任舒舒知道这些变化是因为自己,但她从来没有提起过。
沈仪真的待她很好。
这日午后,沈仪又出门了——她最近似乎在谈一笔大生意,整日早出晚归。任舒舒一个人待在院子里,正坐在廊下晒太阳,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月亮门外传来。
一个书童模样的小厮匆匆跑来,朝任舒舒拱了拱手:“任姑娘,大少爷有请。”
“大少爷找我?”
“大少爷在书房读书,说有几本书要找,让姑娘去帮忙整理书架。”
沈序竟然找她?也是罕见。她平时只伺候沈仪一个人的,希望沈序不会给她找多余的事情。
这几日她听府里的下人们议论过沈序,说他自幼聪慧,被教书先生说聪明有余,但就是心思不定,无心治学为官。但如今沈序即将及冠,家里人希望他专心志学走官途,要不然成年了沾染了母族那边商贾的做派——成为游手好闲的纨绔就不好了。刚好新朝建立,朝廷开恩科,沈家希望他光耀门楣有所作为,于是让他不要再管府中杂务,专心在书房读书备考。
沈序虽不情愿,但为了家族也争气,每日天不亮就起来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废寝忘食。沈母心疼儿子,变着法儿地给他送汤送水,但沈序常常读书入了迷,连饭都忘了吃。
任舒舒垂下眼帘,藏住眼底的那一丝了然。
“走吧。”
沈序的书房在沈府最僻静的角落,是一间独立的小跨院。院子里种了一丛翠竹,风过时沙沙作响,颇有几分清幽之意。窗下摆着一张石桌,桌上放着一壶凉茶和半块没吃完的糕点。
任舒舒站在门口,轻轻叩了门扉。
“进来。”
任舒舒推门进去。</
p>书房不大,三面墙都摆着书架,架上满满当当全是书。有些书页泛黄,显然是有些年头的旧书;有些还是新墨味,可能是最近才从书肆买来的。书案上堆满了书卷和文稿,砚台里的墨还没干,笔架上挂着两三支用过还没来得及洗的毛笔。
沈序正坐在书案后,面前摊着一本书,眉头微蹙,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敲着,似乎在为什么问题所困。见任舒舒进来,他抬起头,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任姑娘来了,有劳了。”他站起身,指了指身后那面最大的书架,“这些书最近被我翻得乱七八糟的,找什么都找不到。麻烦你帮我按经、史、子、集重新整理一下,分门别类摆好。有几本我要用的书,先找出来放在书案上。”
任舒舒应了一声,便开始动手整理。
她先是将书案上散落的书卷收拢,按照内容大致分了几堆,然后将其中一本看起来最旧的、封面已经磨损的《治世策》和另一本《盐铁论》放在了书案最显眼的位置。
“你怎么知道我要用这两本?”
“这两本书书页翻得最旧,书脊上的折痕最多,说明大少爷读的次数最多。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方便取用。”
沈序看了她一眼,目光里多了几分意外。
他没有多说什么,重新坐回书案后,继续埋头苦读。
任舒舒开始在书架之间忙碌。
她的动作轻而快,取书、分类、归位,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她的手指在书脊上滑过,像是在弹奏一架无形的琴,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位置,她甚至不需要思考,手就自然而然地找到了该放的地方。
整理到一半的时候,任舒舒注意到沈序又停了下来。他盯着面前那本《治世策》,眉头越皱越紧,手指在桌面上敲击的频率也越来越快。
看他似乎被什么地方给难住了?
任舒舒手中抱着一摞书,从他身后走过,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摊开的书页。
《治世策》第三卷,讲的是“均田制”的利弊。
正巧的是,这一章她太熟悉了——太傅当年让她抄过不下二十遍,每一个字她都烂熟于心。而沈序卡住的地方,正是均田制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豪强兼并,民户逃亡,田册失真,税赋不均。”
任舒舒手上的动作慢下来,她其实想要提点这个勤学苦读的书生。
但她不应该直接开口,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脑袋不清楚的、且卖身葬父的丫鬟,甚至一个连被子都叠不好的笨丫头。她不应该懂什么均田制,更不应该对一个即将参加科举的士子指手画脚。
但她想起沈仪这段时间对她的好——那些新鲜的笋尖,那些炖得软烂的红烧肉,那碟被她吃光了的桂花糯米藕。想起沈仪在皇甫肃的关卡前,不卑不亢地替她挡住了那道审视的目光。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她停下脚步,将手中的书放在书架上,状似无意地开了口。
“均田之制,其弊不在法,而在人。”
她话音刚落,沈序手中的笔顿住了。

